- 索引号:
330114000000/2025-1010312417
- 发布机构:
钱塘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5-06-24
- 成文日期:
2025-05-21
- 发文字号:
[202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意见征求情况汇总
发布日期:2025-06-24 09:19 信息来源:钱塘区人民政府
一、公众意见
杭州市钱塘区统计局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qiantang.gov.cn/art/2025/5/8/art_1229614911_4352588.html)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主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5年5月9日至5月19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相关意见建议。
二、部门意见
2025年5月8日区统计局以工作联系单形式征求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意见,共收到3个单位的意见反馈,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如下:
序号 | 征求意见 单位名称 | 意见建议 | 意见采纳情况 | 备注 |
1 |
区委组织部
| 关于第三部分第二条“保持队伍稳定”段,“组织人事部门要支持统计机构开展大型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选树活动”表述,先进选树活动是否可开展建议征求区委宣传部或区人社局意见。
| 采纳
| 删除“保持队伍稳定”段中“根据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相关要求,组织人事部门要支持统计机构开展大型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选树活动”的表述。 |
2 | 根据基层减负相关要求,关于第三部分第三条“强化业务培训”段,“要持续完善街道、平台新上岗统计人员到区统计局短期挂职学习机制和村(社)及企业统计员轮训制,推动新上岗人员尽快提升业务技能”,建议删除短期挂职学习机制等相关表述。
| 部分采纳 |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实行乡镇(街道)新任统计人员到县级统计机构跟班学习机制。本文件中“要持续完善街道、平台新上岗统计人员到区统计局短期挂职学习机制和村(社)及企业统计员轮训制,推动新上岗人员尽快提升业务技能”修改为“要持续完善街道、平台新上岗统计人员到区统计局跟班学习机制和村(社)及企业统计员轮训制,推动新上岗人员尽快提升业务技能”。 | |
3 | 建议第五部分第二条“加大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追究力度”中的相关表述结合区级实际进行修改。
| 采纳 | “加大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追究力度。”段中“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其人选在提交同级地方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须征得上一级统计机构党组同意。”修改为“区级统计机构领导班子的任免、调动,其人选在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前须征得市统计局党组同意。” | |
4 | 结合《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相关要求,建议第七部分第二条“健全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中的相关表述修改为“加强统计机构与组织人事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组织部门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 采纳 | 第七部分第二条“健全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中“加强统计机构与组织人事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统计监督情况作为组织部门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修改为“加强统计机构与组织人事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组织部门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 |
5 | 下沙街道办事处 | 因下沙街道规上企业数量庞大,建议文中第三条第一点内容参照〔2022〕年16号文件第三条第二点,明确企业数与统计人员配比比例以保障街道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 不采纳 | 根据《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本文件根据杭州市统计局杭统〔2022〕46号文件规定强调了一般性要求,但因各街道平台统计工作量、人员素质能力、专兼职等情况不一,无法规定统一标准。 |
6 | 义蓬街道办事处 | 《意见》中第三大点“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第一点“配强统计力量”,建议将“其中: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超过20家应当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业统计人员,投资项目超过20个应当配备至少1名专职投资统计人员,规(限)上贸易、服务业企业超过50家应当配备至少1名专职三产统计人员,有农业统计工作任务的街道应当配备专职农业统计人员。”修改为“其中: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每20家应当配备至少1名专职工业统计人员,投资项目每20个应当配备至少1名专职投资统计人员,规(限)上贸易、服务业企业每50家应当配备至少1名专职三产统计人员,有农业统计工作任务的街道应当配备专职农业统计人员。” 因基层统计队伍人员力量有限,希望区级出台意见能真正为基层购买相关服务提供实质性支撑,共同建强统计力量,望予支持为盼。 | 不采纳 | 根据《统计法实施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本文件根据杭州市统计局杭统〔2022〕46号文件规定强调了一般性要求,但因各街道平台统计工作量、人员素质能力、专兼职等情况不一,无法规定统一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