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114000000/2025-1010312381
- 发布机构:
钱塘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5-06-24
- 成文日期:
2025-06-24
- 发文字号:
[202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6-24 09:18 信息来源:钱塘区人民政府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更好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区决定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7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4〕1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此意见。
三、适用对象
钱塘区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四、主要内容及政策举措
《意见》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主要工作目标。明确了以高水平的统计调查服务助推钱塘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包含六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管理,对区统计局、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平台、各村( 社区) 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规定。
第二个方面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分为三大举措,一是配强统计力量。明确了各街道、平台、村(社区)、区级相关部门统计力量配备要求。二是保持队伍稳定。明确了“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统计管理体制。三是强化业务培训。要求区统计局和各街道、平台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分层分类业务培训工作机制。
第三个方面是优化统计业务管理。分为三项措施,一是强化统计监测和预警分析。要运用统计数据科学监测经济运行情况,加强对经济走势的预警预测,切实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坚实依据。二是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要大力推进统计数字化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及人工AI等新技术新应用新工具,打造统计整体智治格局。三是优化入库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企业的入库纳统工作负主体责任,各街道、平台负属地责任,统计机构要做好业务服务指导。
第四个方面是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中的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和监督责任。
第五个方面是纵深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分为两个举措,一是夯实依法治统工作基础。区统计局要健全常态化执法机制,强化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宣传,加大对典型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等。二是健全统计督察整改长效机制。要做好国家、省、市统计督察整改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第六个方面是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分为三个措施,一是依法开展统计监督监测评价。区统计局要加强对经济运行态势、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目标实现进程、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二是健全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要持续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以及组织人事监督的贯通协同。
五、关键词解释
统计监测:指统计部门聚焦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运用统计数据科学监测经济运行情况,及时把握经济发展脉动,准确反映高质量发展、产业升级、动能转换、发展质效等方面的新趋势。
最多查一次:指执法部门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一年内对同一家企业最多开展行政检查一次,减少对企干扰。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与《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钱政发〔2022〕16号)相比,主要差异:一是对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做了更明确的规定;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纵深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的相关要求。
七、注意事项
本意见施行后,原《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钱政发〔2022〕16号)同时废止。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钱塘区统计局
解读人:张雪彬
联系方式:0571-8953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