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3/2024-15286

  • 发布机构: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4-07-22

  • 成文日期:

    2024-07-14

  • 发文字号:

    钱政办发〔2024〕16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01-2024-0010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加快存量制造业企业内生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征求情况汇总表

发布日期:2024-07-22 16:16     信息来源: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公众意见

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在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加快存量制造业企业内生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4545.html),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8日,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特将此情况向社会反馈。

二、部门意见

序号

单位

意见反馈情况

意见采纳情况

1

区委办

七、推进流程—8.考核督查。内容建议修改:8.考核督查。根据《存量企业创新提质月度考核细则》,每月对责任单位创新提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通报,纳入全区大赛马活动,表扬激励,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采纳

2

区委人才办

“高层次人才创业白名单A类企业”的表述调整为:A类“白名单“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

采纳

3

区发展改革局

1.该文件中涉及领飞政策。领飞政策兑现须认定为凤凰、头雁、雨燕、雏鹰、俊鸟企业后方可享受(凤凰类企业仅享受凤凰条款、俊鸟为一企一策项目,不单独享受领飞政策)。2.政策兑现须由政策制定部门确认通道开放情况

采纳

4

区财政局

“第十条 强化资金支持”中“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存量创新提质项目信贷支持,鼓励扩大首贷、信用贷和无本还续贷,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因信贷是由金融机构提供的,建议修改为“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存量创新提质项目信贷支持,扩大首贷、信用贷和无本还续贷,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采纳

5

区商务局

无意见


6

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

①汇报材料内第十二点“推进存量用地自主再开发”部分,“自主开发的工业用地再开发项目,确因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可将不超过提容部分建筑面积的45%,按每幢(单元)不小于3000平方米或每层不小于1000平方米分割转让,其中配套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不得分割转让”。建议修改为:自主开发的工业用地再开发项目,确因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经产业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可将不超过提容部分建筑面积的45%,按每幢(单元)不小于3000平方米或每层不小于1000平方米分割转让,其中配套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不得分割转让。②汇报材料内第十三点“支持工业用地联合再开发”、第十四点“支持‘工业上楼’”部分,建议在责任单位中加上区经信科技局;第十八点“放宽准入限制”部分,建议将责任单位修改为:区商务局、各平台、东部湾新城指挥部、各街道。③汇报材料内第十四点“支持‘工业上楼’”部分,建议删去: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可在不突破《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基础上,研究确定出让起价。④汇报材料内第十八点“放宽准入限制”部分,“可参照《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杭发改产业〔2019〕330号)及《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钱塘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的通知》(钱政办发〔2022〕6号)等文件明确的基本要求执行”,建议修改为:可参照《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杭发改产业〔2019〕330号)、《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浙发改投资函〔2022〕98号)及《杭州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的通知(杭发改投资〔2021〕94号)等文件明确的基本要求执行。

部分采纳。第十三条“支持工业用地联合再开发”加入区经信科技局责任单位,第十四点“支持‘工业上楼’”和第十八点“放宽准入限制”因与相关单位工作内容关联度低不予采纳。

7

大创小镇

无意见


8

医药港

l.请明确加大技术改造投资相关补助与一企一策是否能重复;2.“自主开发的工业用地再开发项目,确因产业集群发展需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可将不超过提容部分建筑面积的45%”,目前下沙片区元成单元已完成控规调整,容积率整体完成提升,需明确如何确定提容部分;3.“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及履约监管协议”,因存量用地与新增用地不同,建议由牵头部门确定履约监管协议版本及相关指标类型和要求。

采纳

9

前进智造园

无意见


10

临江高科园

无意见


11

综合保税区

无意见


12

钱塘芯谷

无意见


13

美丽云城

无意见


14

江海之城

无意见


15

科学城

无意见


16

下沙街道

无意见


17

白杨街道

无意见


18

义蓬街道

存量用地再开发涉及到控规问题,导致项目无法推进,希望能有相应破解机制。

采纳

19

河庄街道

无意见


20

前进街道

无意见


21

临江街道

无意见


22

新湾街道

无意见


23

建投集团

无意见


24

产业集团

无意见


25

城发集团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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