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3/2024-15283

  • 发布机构: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4-07-22

  • 成文日期:

    2024-07-14

  • 发文字号:

    钱政办发〔2024〕16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01-2024-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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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存量制造业企业内生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4-07-22 16:01     信息来源: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加产业投资,扩大企业产能,充分调动存量制造业企业潜力,在存量中拓增量,有效落实企业用地、用楼、改扩建、技改等各类内生发展需求,大力推进“二次招商”,为加快新型工业化、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重要支撑,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区存量制造业企业内生发展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工作要求,深入落实区委区政府“146”部署,以创新提质为工作总牵引,实施存量和新增招引双轮驱动,以存量企业增资扩产、产业链延伸、产业链配套、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为重点,通过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资源统筹、服务保障,大抓项目增强发展动能,促进制造业企业提质增效,提升产业竞争力,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提供澎湃动能。大力支持注册地、财政级次在钱塘区,在我区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且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存量制造业企业内生发展。深入实施百企扩产、百园建强、百企数改、百企创强、百场经链等“五个一百”攻坚行动。

二、支持企业增资扩产

(一)支持优质企业增加投资。重点支持被认定为钱塘区凤凰、头雁、雨燕、属于规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雏鹰企业或A类“白名单”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A类规上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隐形冠军、省科技领军企业、省科技小巨人、市新雏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重点“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优质企业内生发展。动态更新存量企业内生发展项目清单库,推进“百企扩产”,加强服务保障。优先支持优质企业内生发展项目申报中央、省、市各级重大项目,成功列入的,予以资金保障。〔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各平台〕

(二)支持专精特新扩能增产。大力支持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优质中小企业产业化项目、内生发展项目落地投资。重点保障符合“标准地”要求的专精特新企业用地需求。专精特新企业申请制造业技改补助的总投资要求由1000万元调整为500万元。对上年度入选品牌强国工程等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榜单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专精特新企业产品优先列入优质杭产品目录,符合条件的产品入驻政采云制造(精品)馆。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信贷和人才服务支持力度。定期组织“十链百场万企”专精特新专场对接活动,精准服务专精特新企业特定需求。〔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各街道、各平台〕

(三)支持传统企业改造提升。积极支持符合政策导向、市场前景好、投资效益佳的传统产业开展改造提升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省重大专项、部分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支持,每年组织实施5个以上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通过验收后予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各街道、各平台〕

三、加大技术改造投资

(四)鼓励开展技术改造。支持存量企业在原有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的基础上,通过设备改造、设备增设、产线延伸等技术改造方式,进一步扩大产能,增加产品品种,改善产品性能,或者通过节能减排等技术,提高产品附加值。对工业企业实际完成投资额500万元(含)(主要为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等)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分类分档支持,按照实际完成投资额给予最高20%的补贴,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各街道、各平台〕

(五)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抢抓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窗口期,支持中小企业,对经认定的实际投资额少于1000万元(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的攻关项目,按项目实际投资的20%,每个项目给予不高于100万元补助。推进“百企数改”,推广小快轻准的数字化改造,力争完成45家细分行业中小企业试点、35家数字化改造攻关项目培育、20家市级未来工厂培育,从而实现100家规上工业企业达到数字化改造2.0及以上水平。全年组织召开数字赋能对接会、现场推广会不少于5场。〔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各街道、各平台〕

(六)加快推进绿色改造。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加大重点领域节水、节能、降碳技术装备供给和应用推广,支持存量企业持续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对储能、氢能、光伏、风电、节能环保等企业实际投资总额(不含土地、厂房、旧设备等)达2000万元(含)以上的产业项目,按实际贷款金额给予最高1%年利率的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当年企业投资的节能改造项目,年节能量(等价能耗)达到100吨标准煤(含)以上,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全年组织实施节能降碳改造项目35项以上。支持创建绿色工厂、节水型企业,通过国家、省、市各级认定的,给予相应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各街道、各平台〕

(七)实施设备更新和以旧换新。加快部署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支持光伏、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等新兴行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先进设备。围绕建材、有色金属、家电等重点行业,对标先进标准,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装备。实施千亿技术改造投资工程,全年重点技改项目增加到140项。推进关键短板装备突破,实施一批首台(套)工程化项目,全年培育首台(套)产品6项。加强高端装备推广应用,聚焦重点领域,全面保障中高端装备和新技术产品供给。紧盯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浙产、杭产、钱塘造优质产品规模供给。聚焦家电、家具、家装等领域,梳理发布浙产、杭产、钱塘造优质产品目录。推动开发新产品,支持汽车、时尚、智能、健康、历史经典产业和重点消费品企业等打造新产品,加大生产。支持企业拓市场,实施消费品进机关、进企业、进商圈、进社区以及汽车、家电、绿色建材下乡等促消费活动。全年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消费品产业营收四个显著增长。〔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各平台〕

四、强化要素统筹保障

(八)强化用地保障。进一步强化产业用地集约集群发展,统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各类存量建设用地,全力保障产业用地空间。积极争取省重大产业项目、省“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激励等用地指标奖励。加快全区工业用地控制线的划定。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亩工业用地,支持凤凰、头雁、雨燕、雏鹰、俊鸟企业拓展发展空间;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亩工业用地,支持凤凰、头雁、雨燕、雏鹰、俊鸟企业建造总部,扎根钱塘。每年盘活的低效用地,优先支持工业发展。对于符合我区“515”产业导向,自身具备实力,有进一步成长发展需求的存量企业,支持其在合适区域新拿地或再拿地,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产业集聚、强链补链。〔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各平台〕

(九)强化厂房(楼宇)保障。允许土地权利人、国有经济组织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参与内生发展,深化实施标准厂房、工业综合体和创新产业园建设,有效增加产业空间供给。对有进一步发展需求,暂不符合拿地标准或暂不需要拿地的存量企业,充分整合资源,利用区内现有或拟建设厂房、楼宇等空间资源,通过部门引导、属地配合、国资和其他市场化资源联动,开展“我爱我家”模式的对接服务,支持企业在合适区域直接购买或租赁空间资源,助力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责任单位:区产业集团、区建投集团、区城发集团、区经信科技局,各街道、各平台〕

(十)强化用能保障。优先保障优质企业的用能供应。积极争取重大项目能耗纳入全市统筹、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省制造业重大项目国家能耗单列。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0.49吨标准煤/万元的存量内生发展项目,开通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对高耗低效整治腾出的规下企业存量用能空间,经第三方机构确认后,积极争取用于平衡当年制造业重大项目用能需求。鼓励改扩建项目配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洁高效储能项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各街道、各平台〕

(十一)强化资金支持。大力实施钱塘“领飞计划”,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扶持凤凰、头雁、雨燕、雏鹰、俊鸟五类企业的发展,给予企业在研发创新、加大投入、降低成本、高效用地、人才引入等方面的支持。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撬动作用,通过加强与头部机构及产业方合作,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为符合我区产业导向的内生发展项目,导入资金与产业资源。推动已组建基金加快项目投资,确保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到75%以上。按照市场化原则,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存量内生发展项目信贷支持,鼓励扩大首贷、信用贷和无本还续贷,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技改贷投放力度,发展碳排放权、排污权、特许经营收费权等抵质押绿色信贷业务,保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平稳快速增长势头。支持制造业企业股改上市、发债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提高制造业直接融资比重。鼓励金融机构对内生发展项目融资需求,优先给予中长期贷款支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街道、各平台〕

(十二)强化产业链对接。实施“百场经链”,全面启动新一轮“钱塘经链”百场对接活动,围绕重点企业上下游需求,全年累计开展100场以上针对性对接活动,有效推进产业上下协同、行业整零配合。〔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各街道、各平台〕

五、鼓励存量提质增效

(十三)推进存量用地自主再开发。充分利用企业自有土地基础,在符合城乡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允许存量企业提高容积率,通过改建、扩建或拆除重建等方式提高开发强度、增加建筑容量、开发地下空间,实现扩大生产或建设工业综合体和创新产业园,提升用地效益,不增收土地价款。自主开发的工业用地再开发项目,确因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经组织论证并报区政府同意后,可将不超过提容部分建筑面积的45%,按每幢(单元)不小于3000平方米或每层不小于1000平方米分割转让,其中配套建设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不得分割转让。〔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区经信科技局,各街道、各平台〕

(十四)支持工业用地联合再开发。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低效工业用地提升改造,并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及履约监管协议,约定项目验收通过后产权分割比例,按单一产权分割登记。〔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各街道、各平台〕

(十五)支持“工业上楼”。鼓励“工业上楼”项目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支持采取“个性化定制、拿地建设、精准化配售”等模式推进“工业上楼”。聚焦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大力推进“工改工”,容积率达到2.5以上的存量改造提升项目原则上实行“工业上楼”。“工改工”实施再开发的“工业上楼”项目,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提高容积率或利用地下空间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各街道、各平台〕

(十六)实施“三年强园”。全面推进创新产业园特色化、精准化、多元化、品质化、智慧化“五化”建设,加快“百园建强”,充分发挥创新产业园梯度化培育小升规、科技型中小、国高新、专精特新等成长型企业的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现“规上(限上)企业”“国高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三个倍增。全年力争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0家,国高新企业200家,专精特新企业70家。支持中小微工业企业集聚发展、上楼生产,新升规的工业企业租用省级小微企业园生产制造空间超过1000平方米且租期不少于3年的,每年按照不少于1个月房租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每天1元/平方米。对首次上规、连续三年规上在库企业,新认定(新引进)或再次通过认定的国高新企业,新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相应资金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各街道、各平台〕

(十七)加快“百企创强”。专项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和“两清零一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大建强,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创建新型研发机构。力争建设70个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15个“尖兵领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15家龙头企业升级“科技领军、小巨人”企业,实现100家创新主体新突破。〔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各街道、各平台〕

六、精简审批制度流程

(十八)设立绿色通道。优质企业的新增供地项目、原址改建、扩建或拆除重建项目,征求各部门意见,经平台、街道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分管区领导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后,原则上可直接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不再提交产业项目联席会议、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等研究决策。〔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经信科技局,各街道、各平台〕

(十九)放宽准入限制。优质企业的新增供地项目,在明确单位用地投资强度、单位用地产值、亩均税收、容积率等7个产业准入指导性指标时,可参照《浙江省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浙发改投资函〔2022〕98号)、《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杭发改产业〔2019〕330号)及《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钱塘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的通知》(钱政办发〔2022〕6号)等文件明确的基本要求执行,不再额外拔高指标要求。〔责任单位:东部湾新城指挥部,各街道、各平台〕

七、推进流程

1.项目入库。各街道、平台结合各类走访工作,定期开展存量企业内生发展需求的梳理摸排,报区经信科技局审核后,纳入内生发展项目清单库。

2.明确责任。每个项目落实“111组团式”服务责任体系,即明确“1名联系区领导+1名区管干部+1个服务团队”。项目入库后,原则上先由联系区领导带队开展一次走访服务,区管干部每月跟进服务,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组成服务团队持续推进项目,每两周更新进展情况。

3.分类推进。按照拿地一批、供楼(厂房)一批、原址扩容改造一批、实施技改一批、其他推进一批的模式,分类研究企业诉求,制定“一项目一方案”,提升推进速度,加快项目落地。其中,拿地类项目具体参照《杭州市钱塘区产业项目准入决策意见(试行)》(钱塘区委办发〔2021〕42号)实施推进;供楼(厂房)类项目由属地街道、平台牵头,充分联动区属国有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帮助企业对接合适的空间资源;原址扩容改造类项目中,低效工业用地企业项目具体参照《关于印发钱塘区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钱塘提质增效办〔2022〕1号)实施推进,非低效企业项目按照一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推进;技改类项目具体参照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流程实施推进。其他类项目视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推进。

4.例会制度。由区经信科技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平台、街道定期召开内生发展双周例会,逐一会商研判项目进展,梳理项目问题症结,明确下一步计划。各单位根据例会精神,会后持续推进项目进展。针对推进较慢的项目,要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细化“一项目一方案”。联系区领导根据项目推进情况按月召开例会,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协调,进一步强化问题解决。

5.分级协调。经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组团服务协调后仍未解决的项目问题,要及时提级,具体可按照“责任单位协调——联系区领导协调——区主要领导(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审议”的先后顺序分级协调办理,分级分层、全力推进项目问题解决。

6.解决销号。项目入库后,均需明确解决销号时间,原则上每个项目均需在1个月有明显进展,力争2-3个月解决销号。对于供地、原址扩容改造等相对复杂、耗时较长的项目,允许适当延长解决时间,但企业问题会长期在库,直至解决销号。其中,拿地类项目以通过区政府常务会或区委常委会审议、签约并拿地为节点销号;供楼(厂房)类项目以租赁(买卖)双方签订协议为节点销号;原址扩容改造类项目以通过部门审核、会议审议并完成项目备案为节点销号;技改类项目以项目完成备案为节点销号。其他类项目以具体事项的完成为节点销号。项目经多轮对接协调后,因企业自身原因主动放弃或客观原因未能落地的,可暂时销号出库,由牵头单位进行书面情况说明并做好后续服务保障。

7.后续跟踪。项目销号出库后要做好回头看,常态化开展跟踪回访工作,助力供地项目、原址扩容改造项目早开工,供楼(厂房)项目、技改项目早投产。

8.考核督查。每月对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通报,纳入全区大赛马活动,表扬激励,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八、附则

本意见自2024年8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后续年度相关工作要求参照上级文件和当年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存量制造业企业内生发展项目推进流程图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存量制造业企业内生发展项目推进流程图

流程图.png

关于加快存量制造业企业内生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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