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10/2024-00367

  • 发布机构:

    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2024-01-29

  • 成文日期:

    2024-01-29

  • 发文字号:

    钱塘农发〔2024〕12号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65-2024-0001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钱塘区强村公司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1-29 14:40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一、政策背景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钱塘区强村公司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实施办法》《钱塘区强村公司直接承揽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钱塘区强村公司直接承接服务采购项目实施办法》《钱塘区强村公司分级管理评定办法》。 

二、出台目的

以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目标,以市场化经营为导向,加强党委统筹、政府引导、资源整合、产业发展、设施配套,积极培育强村公司,规范公司运行机制,增强发展安全性、稳定性,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强村公司联村带农致富能力,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强村富民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重要举措

1.规范管理、分级评价。明确了不同类型强村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议、监事会的人员组成,明确了强村公司重大事项的内容,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明确了提级监管、公司成立、承揽工程、承接服务、利润分配、财务审计等6项流程图。探索强村公司分级管理机制,根据强村公司自身经营和促进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分类分级管理支持。

2.政策扶持、积极培育。街道当业主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8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直接发包给强村公司;村集体当业主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3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直接发包给强村公司。街道作为采购人采购30万元以下的分散服务采购类项目可由强村公司直接承接;村集体作为采购人采购100万元以下的服务类项目(非政府性财政资金)可由强村公司直接承接。

四、关键词解释

强村公司:全区各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的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五、政策问答

1.强村公司重大事项包括哪些内容?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公司自筹资金投资估算价50万元以上的项目(工程);50万元以上公司资产经营项目、对外投资项目和30万元以上公司固定资产处置事项。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可面向强村公司直接发包工程项目的业主决策流程如何规定?

由街道当业主的,经街道小额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街道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后,形成会议决议,可面向强村公司直接发包;由村集体当业主的,经街道小额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经过村级民主决策五议两公开程序,可面向强村公司直接发包。

3.可面向强村公司直接采购项目的业主决策流程如何规定?

由街道作为采购人的,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后,形成会议决议,可直接向强村公司采购;由村集体作为采购人的,按村级民主决策五议两公开程序,可直接向强村公司采购。

六、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七、解读单位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章益峰

联系电话:0571-8953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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