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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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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7-07 17:32     信息来源:钱塘区人民政府

为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提升水域生态环境 ,助推美丽幸福新钱塘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 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 决定在我区水域实施禁渔制度 。现通告如下 :

一、禁渔范围:杭州钱塘( 新) 区 范 围 内 的河道 158 条( 包含 区 级河道 20 条 全长 223. 11 公里 乡镇级河道 138 条 全长 417. 35 公里) 实施禁渔制度( 详见附件 河道信息以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官方最新公布的河道名录为准 并与其同步更新) 。

二、禁渔期限:全年。

三、禁止作业类型:禁渔区范围内禁止任何形式的渔业捕捞行为(娱乐性游钓除外)。有关科研单位因开展渔业资源调查研究等需要在禁渔区或禁渔期间作业的,须由区农业农村局报备后经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批准。

四、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 由区农业农村局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河道管理执法主体职责予以查处:城市河道(下沙区域) 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监督执法,农村河道(大江东区域) 由区农业农村局监督执法。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25 年8月20 日起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变化,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附件:钱政发[2025]17号-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禁渔制度的通告.pdf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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