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10/2025-00826

  • 发布机构:

    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5-05-11

  • 成文日期:

    2025-05-11

  • 发文字号:

    钱塘农发〔2025〕30号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65-2025-0002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钱塘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5-11 09:30     信息来源: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一、制定背景

钱塘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已实施3年,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资金绩效,区农业农村局修订了《钱塘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基〔2024〕15号)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奖补支持(适用)对象有哪些?

行政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奖补项目(适用)范围有哪些?

1.村内道路,包括道路拓宽和硬化、组间道路连接、小型桥梁建设;

2.村容村貌改造,包括路灯、环境美化(不含农户院内和外立面美化提升)等;

3.村内坑塘沟渠、村内小型水利设施,包括村内沟渠、池塘、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

4.村内小型公共活动和服务场所,包括村民活动室、村民休闲场地等建设;

5.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

强调“村内户外”要求,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不得列入。

(三)奖补标准是多少?

补助70%,单个项目不超 200 万元。2024 年度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 200 万元的村实施项目按 80%补助。

(四)投资规模与资金筹集范围要求是什么?

项目投资原则上不超过 500 万元,需结合村级自筹能力及建设需求,避免盲目建设 。

资金筹集由财政奖补和村级自筹构成,不得新增村级债务。

(五)项目申报流程?

遵循规划先行、先议后筹等原则,按村民议定、村级申报、街道初审、区级审定、省级备案流程实施,申报时需进行用地核查,优先从储备库选取项目 。

(六)补助资金怎么拨付?

项目计划下达后预拨50%,竣工验收合格、街道审核通过后预拨至70%,竣工结算审核并通过区级检查后结算余款 。

四、关键词解释

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奖补项目: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奖补项目之前称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以村级组织为实施主体、村民为受益主体,通过一事一议民主程序议定的农村公益事业类建设项目。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与《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钱塘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钱塘农发〔2022〕26号)相比,主要差异:一是不再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生产经营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调整奖补标准。三是新增奖补资金收回机制。

六、注意事项

自2025年6月10日起施行。

七、解读单位

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章益峰

联系电话:0571-8953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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