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10/2024-13447
- 发布机构:
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02-05
- 成文日期:
2024-01-29
- 发文字号:
钱政办发〔2024〕4号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杭州钱塘(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4-02-05 14:40 信息来源: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公众意见
区农业农村局在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钱塘(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意见征求(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1572.html),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4日,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
二、部门意见
序号 | 单位名称 | 意见建议 | 是否采纳及 不采纳的理由 |
1 | 区发改局 | 无意见 | |
2 | 财政局 | 无意见 | |
3 | 住建局 | 一、“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选址、初步设计及施工方案论证时,应与水利等部门会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因建设工程的施工方案论证,由施工单位报行业协会申请,行业协会抽取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不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施工方案论证,故请删除“施工方案论证”,改为“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选址、初步设计论证时,应与水利等部门会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二、“8.简化备案制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登记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纳入项目主体验收,行业主管部门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书面通知区农业农村局参加。”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而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故请改为:“8.简化备案制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登记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纳入项目主体验收,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书面通知区农业农村局参加。”三、“9.加强审批制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行业主管部门应在组织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告知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自主验收报备按照……相关要求执行。”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而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故请改为:“9.加强审批制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在组织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告知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自主验收报备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 采纳 |
4 | 交通运输局 | 无意见 | |
5 | 行政审批局 | 无意见 | |
6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无意见 | |
7 | 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 | 无意见 | |
8 | 重大办 | 无意见 | |
9 | 下沙街道 | 无意见 | |
10 | 白杨街道 | 无意见 | |
11 | 河庄街道 | 无意见 | |
12 | 义蓬街道 | 无意见 | |
13 | 新湾街道 | 无意见 | |
14 | 临江街道 | 无意见 | |
15 | 前进街道 | 无意见 | |
16 | 建投集团 | 一. 建议是否可以针对区属国企建设项目制定相应的“绿色通道” 机制,以便更快速地推进项目。 二. 建议水保是否可以按区域去做,不一定按项目去做。 | 不采纳:钱塘区已经进行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大大简化了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审批流程,对于满足已批复区域评估报告要求的生产建设项目,企业可以办理水土保持登记表备案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
17 | 产业集团 | 无意见 | |
18 | 城发集团 | 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