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10/2024-13443
- 发布机构:
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02-05
- 成文日期:
2024-02-05
- 发文字号:
钱政办发〔2024〕4号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杭州钱塘(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2-05 14:32 信息来源: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背景依据
(一)制定背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2〕68号),围绕省委省政府三个“一号工程”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构建生产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精准高效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杭州钱塘(新)区营商环境,推动杭州钱塘(新)区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
2.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2020年11月27日)
3.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的意见(2020年11月2日)
4.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全面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2022年8月12日)
5.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水土保持重点工作的通知(2023年2月1日)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实施意见》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到2027年,全区水土保持监管更加规范有力,部门协同配合更加高效顺畅,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水土保持率保持在99.9%。
(二)水土保持“备案+审批制”管理是指什么?
区农业农村局应定期修订实施备案及审批的生产建设项目适用条件和范围,并由区人民政府予以公示,审批制以外的生产建设项目推行登记备案制。
(三)如何实现水土保持协同监管?
建立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检查机制,重点关注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表土剥离、弃渣消纳、水土防治责任范围等内容。
(四)如何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
登记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纳入项目主体验收,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书面通知区农业农村局参加;审批制的生产建设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按相关要求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备。
(五)《实施意见》有哪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水土保持委员会协调功能,强化政府领导、水利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
加强投入保障:区财政局对水土保持技术性和基础性工作内容安排财政投入。
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水土保持进工地、进学校、进社区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社会持续增强水土保持意识。
三、关键词解释
(一)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是指在一定区域内,通过对水土流失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明确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和责任主体,以代替传统的单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和审批方式。
(二)水土保持补偿费:指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损坏了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应当缴纳的费用。
(三)水土保持方案:指针对特定区域或特定工程项目,在水土保持的目标要求下制定的一套有针对性的计划和措施,旨在减少、防止或修复水土流失和相关环境问题,保障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
(四)三色评价:指根据水土保持监测结果,对水土流失防治情况进行评价,并在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中明确绿黄红“三色评价”结论。三色评价是生产建设单位落实参建单位责任、控制施工过程水土流失的重要依据,也是各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管的重要依据。
(五)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指生产建设项目在完成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后,由建设单位或企业自主组织开展的验收活动。其目的是对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效果、防治成效及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价,确保水土保持设施能够正常运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
(六)水土保持信用监管:指以信用为核心,通过对从业者或相关主体在水土保持工作中的行为、履约情况、诚信记录等进行评估、监督和管理,以促进水土保持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和可持续发展。
四、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杭州钱塘(新)区
五、适用对象
本意见适用于杭州钱塘(新)区范围内实施的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建设活动
六、注意事项
(一)全域水土保持评估,需要明确评估的内容、数据收集方法和分析标准,确保评估报告编制全面和准确。
(二)对于水土保持登记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应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定期监督其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
(三)对于不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生产建设项目,要及时追究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信用惩戒机制。
七、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八、解读单位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饶勇
联系电话:0571-89536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