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4-16409
- 发布机构: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12-05
- 成文日期:
2024-11-29
- 发文字号:
钱政办发〔2024〕24号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钱塘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2-05 11:04 信息来源: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出台背景和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明确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出台目的
根据我省历史沿革和征收实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在省定指导标准范围内,下放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各县(市、区)征收标准在设区市建设、财政部门指导下制定。《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杭建设〔2024〕85 号)明确我区配套费征收标准由属地政府在省定指导标准范围内制定。为此,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及我区实际,特制定钱塘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
三、重要举措和适用对象
1.明确征收标准。对本区内住宅项目、非住宅项目明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
2.明确征收范围及对象、征收方式和减免政策。按照《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相关规定执行。
3.明确执行日期。根据浙财综〔2024〕9号的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日期在2024 年6月12日(含)以后的项目,按本通知的征收标准执行。
四、关键词解释
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是一项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城市市政道路、桥涵、供水、排水、供气、路灯、绿化、公共消防设施、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资金的补充,与各项城市建设资金统筹安排使用。
五、政策问答和注意事项
1.计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按建筑面积还是按计容面积?
通知第三点已明确,配套费征收方式按照《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综〔2024〕9号)相关规定执行。在浙财综〔2024〕9号文件中已明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计算方式按建筑面积计算。
2.混合用地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如何征收?
根据杭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程序全市统一的要求,配套征收环节、征收流程以及减免政策等实行全市统一。杭州市正在研究制定配套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包括混合用地的征收判定和征收方式。
六、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七、解读单位
杭州市钱塘区行政审批局
解读人:叶斌
联系电话:0571-83697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