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2/2024-16374
- 发布机构:
杭州市钱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2024-11-28
- 成文日期:
2024-11-20
- 发文字号:
钱塘发改〔2024〕58号
《钱塘(新)区关于支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1-28 17:27 信息来源:办公室
一、政策制定背景
近年来,省市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陆续出台相关文件支持服务业做大做强。特别是近两年连续两年印发实施“8+4”政策,对打造服务业重点平台、企业、项目、人才等方面不断提出支持举措。为更好落实上级政策,提升全区发展服务业的氛围,有力推动企业梯队壮大、二三产融合发展、楼宇园区培育等重点工作,迫切需要出台切合钱塘实际的政策措施。
二、政策制定依据
《关于实施钱塘“领飞计划”打造新时代高能级产业发展战略平台若干政策意见》(钱塘管发〔2022〕2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政策部分共13条,实施期限为2024年。
一是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包括支持企业跨越式发展、鼓励企业加快发展、鼓励企业上规发展和鼓励主导产业企业发展,主要是对企业规模提升、升规入库、房租等方面给予奖励补助。
二是做强服务业重点产业,包括支持软件信息服务业发展、支持引进软件信息技术骨干、支持企业提供软件运营服务、支持检验检测服务业发展、支持高端商务服务业发展、支持供应链服务业发展、支持律师行业发展,主要是对企业资质、房租、业务拓展、骨干引进等方面给予奖励补助。
三是打造专业楼宇园区,包括支持培育优质楼宇、鼓励园区加快建设,主要是对楼宇园区发展给予支持。
四、保障措施
1.建立企业服务协调机制,由钱塘区发展改革局统筹服务业企业问题的协调解决。
2.建立行业互促发展机制,加快推动二三产融合发展,组织一系列产业链对接活动。
3.建立重点企业清单,定期维护滚动更新,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支持力度。
五、适用范围及注意事项
1.《实施意见》适用在钱塘(新)区范围内注册、纳税、正常生产经营的服务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2. 已享受“领飞计划”政策的企业,相同条款不重复享受。本政策同一项目按“从高从优不重复”和进档差额原则进行补助。
3. 《实施意见》第11条由钱塘区司法局具体执行;第13条由钱塘区经信科技局具体执行。
六、新旧政策差异
较现代服务业原政策,新政策涉及服务业领域更广,新增“支持引进软件信息技术骨干”,鼓励企业引进专业人才;新增“支持律师行业发展”,进一步鼓励服务业配套行业的引进;新增“支持培育优质楼宇”,在区内首次提出了星级楼宇的概念;新增“鼓励园区加快建设”,重视服务业载体建设。
七、操作流程
本政策由钱塘区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审核汇总后,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兑现。
八、施行时间
《实施意见》自2024年12月20日施行,有效期一年。
九、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钱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李一凡、冯青
咨询电话:0571-89535404、0571-8953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