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6096836-3/2024-16082

  •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 发布日期:

    2024-10-12

  • 成文日期:

    2024-10-10

  • 发文字号:

    钱塘住建〔2024〕32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16-2024-0002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钱塘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0-12 14:42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一、政策背景

为推进我区政府及区级国有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建设,促进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EPC项目工程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二、政策依据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

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建〔2021〕2号)

3、《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办法(暂行)》(杭建市发〔2021〕55号)

4、《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引的通知》(杭建市发〔2022〕27号)

5、《杭州市钱塘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钱政办发〔2024〕5号

三、《管理办法》的目标

进一步明确EPC项目适用的范围、完善各阶段的管理制度、成本控制及项目管理,指引项目业主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充分发挥EPC工程总承包的制度绩效,促进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提高我区政府及区级国有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四、主要内容及政策举措

(一)《管理办法》适用哪些对象

答:钱塘区政府及国有资金建设项目实行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的项目。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有相关管理办法的,在满足行业管理规定后,可参照执行。

(二)哪些项目不宜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

答:改建、扩建、装修、修缮、平路工程(新建景观小品、生态治理等需要采用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的项目除外)等项目;个性化要求较高、情况较复杂、建设需求和标准存在较多变数等项目(如以地下工程为主的建设工程、应急项目等);投资额小于5000万元市政工程或者建筑规模小于10000方的建筑工程。

(三)可否采取联合体形式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投标

答:可以,但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体现利益共享及风险共担等内容。

(四)如何监督管理工程总承包项目

答:建设单位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履行合同和法定义务。区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本地区工程总承包活动中各参建单位行为的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加强行业自律,自觉遵守行业公约,促进公平竞争,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五)名词解释

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

五、注意事项

《钱塘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管理办法(试行)》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在本办法实施前已进入招标阶段并已发布招标公告但未开标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六、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高良樑  

联系电话:0571-8953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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