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举措》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29 15:00    信息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政策背景

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是重点就业人群,制定《钱塘区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举措》,主要是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和就业创业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钱塘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2023年6月21日下发的《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厅〔2023〕16号)等文件,在多维度落实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制定《钱塘区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举措》,能够整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各方面的资源,加强退役军人创业等方面扶持,更好推动我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二、制定依据

1、《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1部门关于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创新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77号)

2、《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

3、《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4、《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浙政办发〔2023〕53号)

5、《关于进一步实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浙财税政〔2023〕6号)

6、《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5部门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3〕16号)

7、《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8〕112号)

8、《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22〕81号)

9、《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杭人社发〔2023〕7 号)

10、《杭州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杭退役军人局发〔2022〕20号)

11、《杭州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杭人社发〔2023〕21 号)

12、《关于实施钱塘“领飞计划”打造新时代高能级产业发展战略平台若干政策意见》(钱塘管发〔2022〕2号)

三、政策特点

《若干举措》有3方面突出特点:

一是涉及部门多。涉及中共杭州市钱塘区委组织部、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社发局、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9个部门,为钱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就业创业方面会签部门最多的文件。

二是适用人员广。适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官、退役军士。

三是政策有创新。《若干举措》第三部分优化创业环境中的“支持创业载体建设”内容是重要内容,明确了对入驻区级认定的退役军人创业园的退役军人创业实体的创业补贴标准、创业园基本管理费补助标准等。

四、主要内容

1.《若干举措》从哪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答:《钱塘区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的若干举措》主要从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就业能力、优化创业环境、落实政策扶持和完善服务机制五个方面,加大力度营造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环境。

2.政策如何保障退役军人就业机会,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

答:针对退役军人的就业问题,政策从以下几个方面保障退役军人就业机会,拓宽就业渠道。

一是通过放宽招录聘用条件。鼓励退役军人在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展现“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的退役军人本色,根据实际情况,退役军人招录(聘)优先,一定程度上放宽专业要求。(军龄计算方式:例如2023年9月1日入伍,2025年8月31日退伍,实际兵龄为两年。)

二是推进就业优先。鼓励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优秀民营企业开展就业合作,专招、直招退役军人。

三是支持进校园发展。面向退役军人单列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助力退役军人成为教育行业里最靓丽的一抹色彩,打响“兵教师”品牌。

3.适应性培训针对哪类人群开展?培训时长是多久?

答:此次适应性培训是面向钱塘区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原则上接收报到一个月内完成培训,培训时长不少于80学时,形式上可采用“互联网+培训”模式,比如2024年3月31日报道,自4月1日起可以开始培训,按照要求4月30日前完成培训。除适应性培训外,还可参加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职业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并根据实际受训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费补贴。

4.培训采用何种形式?培训内容包括哪些?

答:我区依托统一学习平台,形成线上线下的“互联网+培训”模式为学员提供适应性培训,复学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参加线上培训或学校组织的相应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安全保密、法律法规政策、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咨询辅导、职业规划、求职技巧、创业经验等内容。

5.职业技能培训是否需要缴费?

答:对于符合我区安置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有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机会,免学杂费、住宿费、技能鉴定费,并给予一定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300元/月。

6.对于就业退役军人有怎样的政策扶持?

答:一是退役军人在企业就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登记证书的,累计缴纳事业保险36个月(含)以上可享受技能提升补贴;二是退役军人在非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新获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后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补贴。

7.对于退役军人有意向提升学历是否有一定的政策优待?

答:在入学方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享有免试入学或加分照顾。

在学费方面,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一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等待遇。

8.政策在优化创业环境方面有什么激励机制?

答:一是支持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等各类创业载体向退役军人开放。二是落实创业场地租金补贴。鼓励退役军人自主创业,提供一定的创业服务补贴。三是建立创业激励机制。鼓励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各类创业大赛活动,提供职业技能竞赛资助。四是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建立职业培训激励机制,实施创业导师补贴、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等政策。

五、政策扶持

一是落实税收减免。二是落实财政扶持。三是做好金融扶持。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明确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贴息政策。完善服务机制。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落实,推动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

六、施行时间

本政策施行时间自2024年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七、其他说明

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实行,不进行重复兑现。实施执行期内如国家、省、市、区政策另有调整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钱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解读人:朱旭

联系方式:0571-8677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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