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2-08842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2-05-25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钱政办发〔2022〕16号
《杭州市钱塘区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2-05-25 17:42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各部门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2021年10月13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工作联系单形式征求各部门及相关单位意见。共收到16个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反馈,其中区住建局等8个部门及相关单位书面反馈意见,其他8个书面反馈无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 反馈单位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1 | 区住建局 | 区住建局职责建议修改为:负责做好业主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审批拨付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委会(属地社区)开展改造和委托管理申请、业主意见征询、二次供水设施情况调查、委托管理和基础台账移交等工作;做好二次供水设施改造技术指导。 | 是 |
2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无意见。 | / |
3 | 公安分局 | 无意见。 | / |
4 | 区财政局 | “(二)年度计划安排”。内容建议修改为:“属地街道办事处于当年9月底前将完成上述前期准备工作的小区上报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排定次年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其中2022年改造计划上报时间延迟到1月底),统一纳入次年政府投资建设计划。区财政根据政府投资建设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二次供水设施改造。” | 是 |
5 | 区审计局 | 1、要求删除区审计局作为“钱塘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理由:(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各级审计机关要厘清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审计监督职责界限,坚决退出各类带有管理职责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的规定,为切实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的通知》(审办法发[2016]14号)明确要求全国审计系统开展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所以,区审计局不能参加“钱塘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不能参与项目的概算、结(决)算等评审监管工作。 2、我局下属单位杭州市钱塘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服务中心可提供限额以上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涉及到有关概算、结(决)算的复核服务。 3、针对钱塘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是否开展专项审计调查,需根据区委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审计计划依法独立开展审计监督。 | 是 |
6 | 规资钱塘分局 | 无意见。 | / |
7 | 区社会发展局 | 无意见。 | |
8 | 白杨街道 | 由于白杨街道辖区实施二次供水改造的小区数量多,时间紧,任务重,建议增加完成时限。 | 是 |
9 | 下沙街道 | 无意见。 | / |
10 | 河庄街道 | 经二次排摸,原二次供水三年行动中江东锦绣中有112户已抄表到户(多层),御东湾中有106户已抄表到户(高层),景悦家苑中全部的68户已抄表到户(多层)。现调整为2022年江东锦绣(133户),帝景园(656户),共计789户;2023年金逸雅苑(122户),钱塘一品(751户),共计873户;2024年御东湾(207户),共计207户。 | 是 |
11 | 新湾街道 | 与主城区享受同等政策。 | 是 |
12 | 义蓬街道 | 无意见。 | / |
13 | 前进街道 | 无意见。 | / |
14 | 临江街道 | 无意见。 | / |
15 | 杭州市水务集团 | 1、实施步骤(一)前期准备工作。“方案设计内容应包意见括具体改造方案及工程预算等,并做好改造样本展示,直观反映改造方案。”改为“方案设计内容应包括具体改造方案及工程概算等,并做好改造样本展示,直观反映改造方案” 2、(一):增加第四点:“四是开展“四问四权”工作。属地街道落实业委会开展“四问四权”、一户一表签订、移交管理协议签订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意见征求工作。初步改造方案作为“四问四权”意见征询表附件。原则上小区业主意见征询、一户一表合同及移交管理协议的签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意见征求等全部同意的优先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小区。原则上下一年“四问四权”工作应在当年10月底前完成。” | 是 |
16 | 萧山环境集团 | 1、意见建议一:不能局限于高层住宅。一些不具备市政直供水条件的多层住宅,也有改造的需求。 2、意见建议二:钱塘新区的下沙区块与江东区块的高层供水建设和维护主管部门是有区别的,建议钱塘新区江东区块能按目前在实施的新建高层供水建设和维护管理主体相一致,小区能实施统一改造。 | 1采纳。根据杭城管委【2018】2号文,改造范围为存量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含地势较高区域二次加压供水,不含消防供水设施),因此不具备市政直供水条件,地势较高且现状采用二次供水的多层住宅也符合改造要求。 2不采纳。《行动计划》中规定各街道办事处原则上应严格按照区相关要求进行市场化招标,也可根据相关审批意见改造工程设计、施工直接委托区内供水企业实施。 |
2、网上意见征求和采纳情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art/2022/3/9/art_1229614911_4021798.html,改版后新网址为https://www.qiantang.gov.cn/art/2022/3/9/art_1229614911_4021798.html)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钱塘区已建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17日,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