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2/2022-00590

  • 发布机构:

    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文日期:

    2022-03-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钱政办发〔2022〕6号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宏观经济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01-2022-0002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钱塘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2-03-11 11:48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钱塘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于2021年10月27日-11月5日,在钱塘新区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具体网址:http://qt.hangzhou.gov.cn/art/2021/10/27/art_1657687_58930384.html,改版后新网址为https://www.qiantang.gov.cn/art/2021/10/27/art_1657687_58930384.html)。共收到各类反馈意见15条,其中书面反馈15条、网络反馈0条、电话反馈0条、其他形式反馈0条。采纳意见8条。

序号

意见来源

主要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说明

1

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产融核心区作为实体化运作平台,也应明确其物理区域内项目的产业准入指导性指标。

未采纳

产融核心区用地主要为商业商务用地,产业准入指导性指标主要针对工业用地。

2

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医药港、大创小镇范围内的项目的容积率应适当提高,不能仅限于1.2的最低标准。

未采纳

容积率1.2为底线约束,不能突破下限,但对上限没有约束。

3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限制类现有生产能力改造升级方面。

建议应由投资主管部门通过强化对限制类项目的前道把控,原地技改需满足不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的情况下。(对已经通过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项目,后续部门视同为符合产业导向目录,将不再对照产业发展目录进行审查,减少重复审查提高效率。)

未采纳

限制类现有生产能力改造升级可能存在着主要污染物总量增加但同时产能增加即单位排放增加值增加的情况,以此,需要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规定,推动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提升。

4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鼓励类的“优势传统制造业”纺织印染(仅限于临江高科园)。此处建议补充:不包括滚筒印花、平网印花和圆网印花工艺等,以及不含煮、练、漂、丝光、碱减量、染色等工序。

采纳


5

杭州市钱塘区应急管理局

建议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实施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推动园区规范发展的通知》(浙经信材料[2021]77号)要求,增加“有化学合成反应的新建化工项目需进入化工园区;园区外化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不得增加安全风险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的相关内容。

采纳


6

杭州市钱塘区商务局

鼓励类第六条:(五)文化旅游中 F40(74)项:工艺品设计。建议改为“工艺品设计、加工、生产及销售。”

采纳


7

杭州钱塘芯谷管理办公室

将杭州江东芯谷更改为杭州钱塘芯谷。

采纳


8

杭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

由于综合保税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特定的进出口税收政策和贸易管制政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区内企业主要以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主(俗称“单一税种”),较区外企业少了增加值,故建议产业准入指导性指标中设置综合保税区亩均税收≥48万元/亩。

未采纳

1.原《杭州钱塘新区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实施办法》下沙片区亩均税收不低于80万元/亩,新的履约监管实施办法尚未出台。2.在P5页设置兜底性条款,“杭州综合保税区为实行特定的进出口税收政策和贸易管制政策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

杭州临江高科园管理办公室

关于鼓励类E18,建议修改为: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安全型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高纯电子化学材料(先进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光刻胶及其配套材料(包括显影液、剥离液、蚀刻液、清洗液及其循环利用)、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

采纳


10

杭州临江高科园管理办公室

关于鼓励类E25,因钾肥、磷肥等生产相对能耗较高,且与临江高科园现有产业规划不符,建议删除鼓励类或纳入限制类。

采纳


11

杭州医药港管理办公室

鼓励类:建议增加医美及大健康,化妆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及配方食品、健康用品、健康管理等制造、销售及服务,发展免疫细胞、微创技术与再生医学等前沿技术,健康、医疗、美容等的新药品、新器械、新技术开发应用。

未采纳

1.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 指引(2019年本)》未将化妆品等列入鼓励类;2.《杭州市钱塘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未将医美纳入主导产业。

12

杭州医药港管理办公室

杭州医药港区块产业准入指导性指标,根据医药港区块城市设计规划及项目履约监管协议执行情况建议调整如下:杭州医药港北区块(医药港小镇规划及拓展):单位用地投资强度(万元/亩)≥800,容积率≥2.0;前进区块(成果产业化基地)单位用地投资强度(万元/亩)≥600。

采纳


13

杭州前进智造园管理办公室

建议将工业软件列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采纳


14

杭州前进智造园管理办公室

文件中提到容积率要达到1.2以上,这是低于规资局对准入项目的容积率要求(2.0以上),建议统一明确。

未采纳

容积率达到2.0以上未有正式文件的支撑。同时

15

杭州前进智造园管理办公室

全文未提到战略性新型产业,尤其是战新产业的七个指标约束,是有专门文件规定的,建议在文件适当位置增加战新产业描述。

未采纳

1.根据《“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相关领域已在导向目录内。2.总则已设置兜底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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