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A022/2021-06039

  •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1-11-29

  • 成文日期:

    2021-11-25

  • 发文字号:

    钱塘政办发〔2021〕25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有效性:

    废止

  • 统一编号:

    AQTD01-2021-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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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钱塘区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29 18:32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政策文件制定的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工程渣土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切实维护工程渣土管理秩序,确保建设项目顺利推进。根据《杭州市工程渣土管理实施办法》(杭政办函〔2016〕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渣土“两审批一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杭城管委﹝2018﹞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办法》的目标是什么?具体管理措施有哪些?

本办法主要是希望通过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在渣土管理工作中应该做什么,履行哪些职能,知道各部门如何正确履行理智能,理顺工作关系,使得各部门在渣土管理工作中充分联动,强调责任担当,例如交警在查处渣土车交通违法的过程中就可以与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动查处渣土运输违法事项。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区内工程渣土全过程闭合式管理。

从“源头-运输-消纳”下功夫。强化渣土审批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及落实建设工地管理责任,制定此办法最主要的目的之一就是强化渣土全流程管理,其中落实主体责任是贯穿出土、运输、处置的核心要义,对于单个事项的管理与执法只能在点上起到作用,只用抓好源头管理才是渣土管理的核心,任何一个出土场地的经营者,运输公司的经营者,渣土消纳场地的经营者,都不是只是单车渣土的责任人,往往他们是整个行业的从业者,只有管理好这三个主体,渣土领域的管理才能到位。规范车辆运输管理、鼓励管道运输方式,我们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针对不同的场地情况采取不通的管理方式,采用一些新型的,环境影响小的方式处置渣土是我们后续的另一个重点。拓展消纳资源、优化备案流程、规范运作模式、优化统筹保障、加强日常监管及渣土消纳验收。渣土消纳作为最后的处置环节,我们需要通过本办法来压实主体责任,减少可能产生的生态环境,土地污染等问题,防止因渣土消纳产生的腐败问题。综上所述,我们通过办法建立“源头控制有力、运输监管严密、处置规范有序、执法查处严厉”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办法》管理主体职责

(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召开工程渣土管理联席会议;负责渣土处置手续办理、渣土车辆准运证核发、渣土消纳场地设置登记备案;依据职责查处工程渣土领域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协调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2)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建设单位在项目招投标阶段对工程渣土处置方量(总方量、外运方量、回填方量等)进行测算,并在招投标文件中将渣土处置费单独列支;深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督促项目主体依法依规处置施工产生的工程渣土。

(3)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道路运输执法,打击违法运输行为;负责查处无道路货物经营许可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不正常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等违法行为。

(4)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农业设施改造等农业项目的审批;对利用农村河道铺(架)设渣土运输管道的指导与监管;对开垦为耕地的消纳场地,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5)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铺(架)设渣土运输管道的审批工作,管道铺设应征询属地街道或河道管理部门意见。

(6)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牵头土地整治项目及“非农化”改造项目的审批;查处倾倒工程渣土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

(7)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负责工程渣土处置场地、资源化利用点等场地规划建设中对环境影响因素的审查,落实渣土处置场所经营主体环境污染防治责任;查处工程渣土处置中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8)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为相关职能部门执行公务提供执法保障,处理日常执法及整治中发生的阻碍公务、暴力抗法等事件;查处重大工程渣土偷倒、乱倒等治安违法、刑事犯罪行为。交管部门负责工程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发放和监管;查处工程渣土运输车辆超速、超载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9)区级国有公司:负责承担区政府要求实施的区级政府性渣土消纳场地的建设与运营管理。

(10)各街道:做好属地渣土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偷倒、乱倒、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对辖区内设置渣土消纳场地、资源化利用项目出具意见。

四、《办法》还有哪些工作要求?

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局定期组织召开相关部门渣土工作会议,分析渣土管控形势,加强检查督查力度,强化问题抄告机制。同时要求各部门、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举措,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单位联络员,加强信息报送。办法对牵头单位提出要求,需要牵头单位在整改渣土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总领全局,协调沟通的职责,引导各单位参与到渣土管理中来,发挥出个智能部门的优势,以便在全区范围内形成共识,形成渣土治理的良好氛围。

要求各部门、街道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履行职能,部门之间应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建立违法案件移送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职能。加强日常检查和联合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此举意在规范渣土市场,希望通过办法使各部门和属地街道能充分发挥作用。但最终目的是服务市场,建立一个有序、合规、健康的渣土市场,让守规矩、有担当(保障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有责任心的渣土处置企业有更好的生存环境。压缩非法处置企业的生存空间,用过办法倒闭各部门强化管理的同时,使得上述设想得以实现。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发生。

要求各单位按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责任落实到人,切实加大工程渣土管理、执法力度;各相关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执纪,认真受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并落实“一案双查”,推动各项责任落到实处。还是要正视渣土领域近年来的腐败问题,通过办法,给予纪律督察部门以支撑,不要让城墙从内部被突破,扎紧制度的笼子,为我们渣土处置领域的干部负责。

五、政策文件的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工程渣土的产生、处置、运输、消纳(含资源化利用)。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刘阳,联系电话:0571-89899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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