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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职责: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相关规范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协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执法协作工作。(三)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实施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督察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性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按权限查处重大案件、跨区域案件。(四)组织拟订并实施城市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等专项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五)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和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六)负责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城市河道养护等行业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行业管理制度和规范以及有关养护作业等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七)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成移交后的日常管理和养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相关建设项目的规划定点、方案设计、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和政府投资公共停车场库管理工作。负责公共自行车停放点规划布点工作。负责轨道交通运营期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管理工作。(八)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建立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应急管理体系。负责管理范围内的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及应急抢修工作。(九)负责编制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科技创新工作。负责智慧城管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城管工作。(十)按权限参与编制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绿线规划。指导、监督、协调绿化管理工作。负责绿化养护的招投标管理、绿化养护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区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工作。(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二)职能转变。1.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的统筹管理,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强化属地管理,加快建立统一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体系。2.进一步增强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推动智慧化与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提升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精细化、信息智慧化和服务优质化水平。3.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坚持“大综合一体化”改革方向,整合各领域行政执法职责和执法资源,分批次有序推进城乡统筹的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经省政府批准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的行政处罚权及行政强制权,具体划转的职权事项以省政府批准并经区政府公告的事项清单为准。(十三)有关职责分工。1.与区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防汛、防台、抗旱、抗雪防冻等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负责管理范围的防汛防台、抗雪防冻及应急抢修工作;承担辖区内气象灾害防御指导工作。2.与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水利局)的职责分工。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建成区范围内绿化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河道养护管理、内河节制闸运行管理工作,承担农业执法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活垃圾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水利局)负责农业灌溉、水土保持、堤塘管理、堤塘闸站管理、防潮管理、引水排灌、水利方面工作,负责农村河道管理,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农业废弃物管理。3.与区住建局的职责分工。区住建局负责园林绿化、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的监督管理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负责园林绿化养护、公共停车场(库)运维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的监督管理工作。

单位地址: 杭州市钱塘区松合路369号
邮政编码: 310019
联系电话: 0571-87086581
公开(监督)电话: 0571-86926635
网站地址: https://www.qiantang.gov.cn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9:00-12:00,14:00-17:30(冬夏季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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