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杭州市第二十七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18 17:11 信息来源: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根据《杭州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照相关工作安排,现开展第二十七批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主体必须是注册地址在钱塘区且在钱塘区农业管辖范围内经营的,符合《管理办法》明确的申报条件,且2年内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者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坑农害农行为、未发生重大金融和税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二、申报要求
对照申报条件,各有关单位认真进行申报,填写《钱塘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附件1)、杭州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附件2),并将下列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杭州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
2.企业概况及年度发展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5.县级以上农业农村局或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企业带动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说明;
6.企业承诺书(企业对包括资信情况、纳税情况、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以及提供材料真实准确的承诺说明);
7.其他佐证材料(如承包流转合同、服务合同等根据需要提供)。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承诺书和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打印一式三份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材料(包括申报表、承诺书和其他附件材料)一起递交企业所属街道,由属地街道审核盖章后统一交送至钱塘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负责。
2.材料复核。由钱塘区农业农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3.材料提交。区级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形成意见,并提交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四、申报注意事项
1.采用书面方式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材料一式三份,按照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PDF电子版申报材料。
2.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3月23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受理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769号综合楼北516办公室。
4.咨询电话:钱塘区农业农村局,0571-89536235。
附件:钱塘区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杭州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docx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