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3/2024-15185

  • 发布机构: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4-06-24

  • 成文日期:

    2024-06-18

  • 发文字号:

    钱政办发〔2024〕14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01-2024-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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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钱塘(新)区共建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6-24 17:02     信息来源:区经信科技局

一、政策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共建研发机构是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实施创新驱动引领的重要方式。为深入实施浙江省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首位战略,制定《钱塘(新)区共建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能够加快推动共建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强力提升科技创新、产业创新能力。

二、政策依据

1.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引进大院名校共建高端创新载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浙科发外〔2019〕111号)

2.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杭科策〔2022〕136号)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自2023年起,钱塘区经信科技局对区内现存的共建研发机构(以下简称:共建机构)开展了逐一实地调研、分析研判,并前往苏州工业园区等地实地调研学习经验,同时对标滨江区打造“1+2+6+N”创新平台的成功经验,在调研的基础上,区经信科技局多次召开局内部专题会、平台街道座谈会研究商议并征求相关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对部分建议进行了吸收采纳后,拟定了《钱塘(新)区共建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最终形成《钱塘(新)区共建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四、主要内容

(一)适用对象

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成果转化,与政府签订合作协议的事业单位、企业或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共建机构一共分为哪几类型?

答:共有研究开发型、成果转化型、公共平台型、赋能产业型、技术咨询型五种类型。

(三)共建机构的设立主要分为哪几个步骤?

答:设立共建机构分为三个主要步骤,分别为负责招引的产业平台提出共建机构是否准入的初步意见、根据共建机构的扶持总额进行分级决策、签订合作协议并备案等三个步骤。

(四)共建机构的分级决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①以扶持总额不同分为三个决策等级——共建机构联席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会议;②三个决策等级的区分条件为:共建机构联席会议对扶持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进行决策,区政府常务会议对扶持总额1000万元(含)以上且不超过1亿元的项目进行决策,区委常委会会议对扶持总额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以及区政府常务会议认为有必要提交区委常委会决策的项目进行决策。

(五)共建机构拥有怎样的扶持和激励政策?

答: 共建机构合作协议一般为五年,根据共建机构的定位和发展重点在合作协议内约定相关扶持政策;共建机构须报送当年度工作计划,同时年度评价达到合格及以上(不包含目前正在享受一研一策的共建机构),可视情况竞争性获得政策激励奖励;对共建机构始终坚持“真干真支持,先干先支持”的核心原则。

(六)名词解释

1.国高是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2.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七)创新举措

对共建机构始终坚持“真干真支持,先干先支持”的核心原则,促进共建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增强“自我造血”能力,实现市场化运营、可持续发展。

坚持“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共建机构管理机制,由各产业平台负责共建机构的招引、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服务,确保共建机构按照合作协议目标有序推进。

拉高标杆,按照“真干真支持、先干先支持”的核心原则,鼓励共建机构分级分类项目化申报,竞争性获得政策激励奖励。

五、注意事项

本办法自2024年7月18日起试行,有效期三年。

六、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陈依丹

联系方式:0571-89535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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