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4-16163
- 发布机构: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05-17
- 成文日期:
2024-05-10
- 发文字号:
钱政办发〔2024〕13号
《关于印发支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示范应用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5-17 16:43 信息来源: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背景及文件依据
2023年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2024年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化进程进入提速阶段。
为贯彻落实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战略,积极参与杭州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应用工作,推进我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加速示范应用落地,形成创新发展格局,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二、制定过程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参考了北京、深圳、重庆、武汉等先行地区的政策条款,区领导多次召集区内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行业专家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在综合各方意见后,最终形成了本政策。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优化修订。
三、目标任务
通过该项政策的执行,加强钱塘产业引育,深化链式集群发展。围绕钱塘区汽车产业图谱做好强链、延链、补链,加强自主品牌发展,推动技术升级,塑造一批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促进企业深度合作,推动产业化进程。发挥钱塘汽车产业优势,深度融入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市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做好“创新链”和“产业链”的结合,打造汽车产业新质生产力,在推进新型工业化中再造发展新优势。
四、主要内容及政策举措
(一)政策主要内容
1.支持示范场景应用。发挥好试点示范的带动作用,在经营模式创新、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等领域实施示范工程,推动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项目、典型做法。
2.支持开展智能网联实车测试。为实车测试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提高智能网联汽车上路的安全性,促进应用推广,为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应用打下基础。
3.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部署基础设施,为智能网联汽车的商业化应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提升道路安全性和出行效率,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效应。
4.开展“揭榜挂帅”。探索新型业务和创新经营模式,激发创新活力,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培育优秀人才和团队,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5.支持公共平台建设。通过公共管理平台,可以强化监管与安全保障,提升智能网联车辆管理效率及上下游企业的协同效应,促进数据共享与应用,推动产业标准化与规范化。
6.鼓励开展行业活动。促进行业交流与合作,提升智能网联产业的影响力,吸引培养行业人才,推动产业创新与发展。
(二)政策问答
1.政策从哪些方面推动区智能互联网汽车产业发展?
答:政策从支持打造智能网联车辆示范场景、开展智能网联实车测试、鼓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探索创新经营模式、支持建设公共平台、鼓励举办行业活动等几个方面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2.本政策在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方面有什么政策扶持?
(1) 在打造示范场景方面,示范车辆在区内行驶里程累计达到1000公里的,对于超出1000公里的部分有一定补贴,补贴细则:出租车按1元/公里/台/年进行补贴,巴士1.5元/公里/台/年进行补贴;
(2) 委托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开展智能网联车辆测试,按测试费用的70%给予补贴,分两年下拨,当年下拨50%,次年下拨20%;
(3) 对在区内开展融合感知、高精度地图绘制、云控平台开发等测试应用基础条件建设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
(4) 在探索创新经营模式方面,评选出区内优质、具有代表性、推广性的创新示范案例,给予每个案例20万元奖励;
(5) 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数据管理和应用的公共平台,除上级支持再按平台建设投入的40%给予补助;
(6) 鼓励企业承担、参与区域智能网联管理平台的建设运营,按运营成本的90%予以补贴;
(7) 在钱塘区内举办具有全国或行业影响力的展会、论坛、赛事等智能网联领域主题活动,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
3.各项补贴额度上限是多少?
(1) 示范场景单个企业(运营主体)每年最高200万元;
(2) 智能网联实车测试单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3)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每个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
(4) 公共平台建设最高补助500万元,参与区域平台建设运营的,每年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
(5) 举办行业活动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4.不享受本政策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五种情形不享受本政策扶持:
(1) 当年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和环境责任事故的,如:发生亡人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
(2) 对亩产效益评价D类或被列入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库且无豁免情形的;
(3) 符合小升规条件应纳统但未纳统的、未按规定在税务部门做加计扣除工作、未按规定填报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和火炬统计报表的;
(4)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依法进行节能审查或者未通过节能审查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和使用的,需要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未经节能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有存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未按规定淘汰的,产品单耗未达到国家强制性节能标准限额值的;
(5) 对未达到能源预算化管理目标且拒不执行整改的重点用能单位。
5.本政策如与其他政策条款有重复,按照什么原则执行?
本政策如与《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钱塘“领飞计划”打造新时代高能级产业发展战略平台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钱塘管发〔2022〕2号)存在相同、类似或者重复条款时,按照不重复原则进行补助。
涉及受补助企业已签订“一企一策”协议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施行对象
1.政策施行对象有哪些?
本政策支持对象为在钱塘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财政级次属钱塘区,具有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财务记录的企业、单位。
2.政策施行的区域范围?
本政策施行范围是杭州市钱塘区规划控制总区域。
(四)名词解释
智能网联车,是指车联网与智能车的有机联合,最终可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智能网联车辆搭载有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人、车、路、后台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有安全、舒适、节能、高效的特点。
五、注意事项
1.本政策不作凤凰、头雁、雨燕、雏鹰、俊鸟五类企业认定要求,不与企业当年度区贡献挂钩。
2.本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单位为杭州前进智造园管理办公室。
3.本政策自2024年6月11日开始试行,有效期两年。
六、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梁伦
咨询电话:0571-89535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