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2/2024-13915
- 发布机构: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4-03-22
- 成文日期:
2024-03-14
- 发文字号:
钱管办发〔2024〕1号
《杭州钱塘新区“领飞计划”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3-22 15:06 信息来源: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一、编制背景
2022年11月4日,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实施钱塘“领飞计划”打造新时代高能级产业发展战略平台若干政策意见》(简称:产业新政50条),产业新政自2022年12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产业新政50条附则中明确:原则上企业需先认定为凤凰、头雁、雨燕、雏鹰、俊鸟企业方可享受本政策扶持(五类企业认定办法另行发文)。根据产业新政50条,需编制五类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省推进“四大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高能级战略平台培育名单的通知》(浙四大建设办〔2021〕11号)
三、推进情况
产业新政50条印发以来,区发展改革局、经信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等4部门以及其他区级部门、各平台、各街道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2023年3月8日,四部门梳理了产业新政50条兑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建议;4-7月份,区发展改革局、经信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等4部门持续推进五类企业认定办法修订工作,通过多轮评估测算、优化调整后,按照即延续原“1+4+X”认定标准,又符合我区实际的原则,对各部门意见汇总修订后拟定了《钱塘新区“领飞计划”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审核后,最终形成《杭州钱塘新区“领飞计划”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钱管办发〔2024〕1号)。
四、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领飞计划”企业分为哪几个类?
答:共有凤凰、头雁、雨燕、雏鹰、俊鸟等五类企业。
(二)以上五类企业认定单位分别是什么?
答:1.凤凰企业由财政局认定;
2.头雁企业由区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区经信科技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开展认定工作;
3.雨燕企业由区经信科技局牵头,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开展认定工作;
4.雏鹰企业由区经信科技局牵头,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开展认定工作;
5.俊鸟企业由区商务局牵头开展认定工作。
(三)适用对象和各类企业认定标准
1.凤凰企业认定标准
企业属于上市企业、重点拟上市企业。
2.头雁企业(集团)认定标准
财政级次在钱塘新区,主营业务属于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在关键领域具有核心技术,拥有较强研发技术实力,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 (可以集团口径计)。
3.雨燕企业认定标准
财政级次在钱塘新区,且在我区时间3年以上,主营业务属于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增长快、效益好、潜力大、质量高的统计在库的规上工业企业或服务业企业(含限上贸易)。
4.雏鹰企业认定标准
财政级次在钱塘新区,属于我区鼓励发展类重点产业。
5.俊鸟企业认定标准
由商务局另行制定。
(四)名词解释
上市企业是指在“沪深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企业;
重点拟上市企业是指经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认定的重点拟上市企业。
集团口径是指以集团母公司及其在新区的子公司(需为新区四上单位)为申报对象,子公司是指集团母公司占股50%以上或实际控股,具体以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为准。集团内同时涉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以工业企业认定标准考量企业是否符合认定条件。政策期内认定口径一经确定,不得再次修改。
五、注意事项
本办法自2024年4月14日起施行。
六、解读机关
凤凰企业:区财政局 陶 旭0571-89535537
头雁企业:区发展改革局 王迎军0571-89535410
雨燕企业:区经信科技局 施亚萍0571-89535465
雏鹰企业:区经信科技局 屠佳阳0571-89535456
俊鸟企业:区商务局 王越豫0571-82987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