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3/2024-16479
- 发布机构: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4-12-09
- 成文日期:
2024-12-02
- 发文字号:
钱政办发〔2024〕21号
关于印发《杭州钱塘(新)区环大学城创新生态圈若干扶持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2-09 11:57 信息来源: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钱塘(新)区环大学城创新生态圈若干扶持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钱塘(新)区环大学城创新生态圈若干扶持意见(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发展战略,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3—2027年)>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相关文件精神,立足钱塘高校和产业的资源禀赋,出台本扶持意见,扶持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强化校企协作的有效牵引,强化国家战略、省市政策上下贯通,强化高研发投入、高增加值的效果导向为主线,聚焦产业链的创新需求,按照“真干真支持、先干先支持”的原则,主要采用项目化申报、竞争性分配方式,力争打造政策精准扶持、企业关键受益、学科未来发展的科技服务新模式,申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高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二、主要内容
(一)提能造峰类
围绕钱塘(新)区主导产业,聚焦科创高校人才的创新创业,尝试打造人才成长绿色通道;力争在若干重要领域的关键技术突破上,科创高校人才发挥重要作用,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争取省部级以上奖项。
1.对区级科研计划类项目、产学研类项目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二)平台载体类
聚焦重点高校和平台企业的联动发展,重点学科精准对接重点企业,国企和产业平台全量对接重点高校,争创高能级科创平台,包括新型实验室建设以及高校、企业内部空间的联合开发利用等。
2.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3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3.鼓励高校、高校与企业利用校内外各类空间与资源,建设(共建)技术研发或联合人才培养的创新平台,重点支持“厂中校”“校中厂”等共建组织形式。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新平台运营主体给予三年的政策资金扶持,其中校内平台扶持类型为研发投入补贴,最高不超过企业当年研发投入的15%,校外平台扶持类型包括房租补贴和研发投入补贴,房租补贴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当年房租的80%,研发投入扶持补贴最高不超过当年研发投入的10%,单个项目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创新平台经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认定,具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现代产业学院等,资金扶持中的研发投入补贴翻倍,单个项目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责任单位:科学城管理办公室)
(三)共享联合类
大力推动高校企业的大仪设备共享、创新场景共享,共同建立研发机构,有效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刚性支出,加速推进优质项目落地钱塘。
4.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仪器共享,支持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企业使用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查新、测试分析、产品设计、技术培训等科技服务按已执行完毕的服务合同金额最高30%补助,进行技术开发按已执行完毕的服务合同金额最高15%补助,每家企业同一年度享受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区级创新载体按其为企业提供服务交易额的3%,给予载体每年最高1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5.鼓励国内外高校或科研院所与钱塘(新)区开展合作共建,按照研究开发型、成果转化型、公共平台型、赋能产业型、技术咨询型五类机构给予专项扶持,具体根据《钱塘(新)区共建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四)专业服务类
聚焦“大学生、教师、校友”三支队伍建设,打造一批校友经济产业园、大学科技园,精准衔接优质项目的产业化需求,拉高标杆推动三支队伍扎根钱塘、集聚发展,助力钱塘产业升级加速、科创氛围浓厚。
6.鼓励高校在区内建立市场化运营的校友产业园、大学科技园,引进并落地校友企业、高校师生创业项目,当年度入园企业数量和园内优质企业(包含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企业等)占比符合相应标准的,予以运营主体三年的房租补贴,扶持比例最高不超过当年房租的80%,单个项目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责任单位:科学城管理办公室)
7.鼓励大学生、教师、校友创新创业。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在钱塘新创办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可申请3年内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对于在“创青春”“互联网+”“挑战杯”“中国创翼”“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全国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金银铜奖(相当于前三等奖项)的项目,且符合落地项目资助条件的,可免于评审,分别直接申请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符合条件的教师、校友新设立(含区外新迁入)科技型企业并正常开展运营业务的,可在入园前三年申请运营补助,每年申请补助分别最高不超过2万元、4万元、4万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科学城管理办公室)
8.鼓励保险公司设立科创保险专营机构,拓展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功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的科技成果转化类、研发类科技保险,每年按不超过年度实际保费的50%给予保费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信科技局)
三、附则
1.本意见支持对象为在钱塘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钱塘区,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市场主体。
2.本意见中“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条款除外):下沙区域楼宇1.5元/平方米·天, 厂房1.2元/平方米·天,工业仓储1元/平方米·天;江东区域楼宇1.2元/平方米·天,厂房1.0元/平方米·天,工业仓储0.8元/平方米·天;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3.本意见涉及的相关条款由各责任部门、平台审核,并根据相关要求予以兑现。
4.本意见的政策(不含区配套),同一项目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和“进档差额”的原则予以支持。已实行“ 一企一策”的企业,按已签订的“一企一策”协议执行,不再享受本意见的政策支持。 5.本意见自2025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三年,由区经信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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