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X/2023-07481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3-04-19
- 成文日期:
2023-04-07
- 发文字号:
钱塘教〔2023〕20号
《杭州市钱塘区民办学校生均经费补助核评细则》(意见征求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3-04-19 16:06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一、
序号 | 单位 | 意见建议 | 建议理由 | 采纳情况 | 相关说明 | 责任科室 |
1 | 杭实外小初部 | 指标4“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待遇”中“教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率达到100%。” 建议:教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率达到95%及以上。 | 学校因教师生病或者产假会临时找代课老师,这部分临时代课教师是不愿意缴纳社保的或者同集团内教师的内部临时交流,社保短期内也不会发生转移。 | 不采纳 |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2. 参照《杭州市市管民办学校生均经费补助核评细则》相关标准设置 | 人事安保科 |
2 | 指标8“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中“民办学校年学费收费标准/同类公办学校上年度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2倍(含)以内的……” 建议:①要公布同类公办学校上年度生均预算教育事业费标准,让学校可参照执行。②民办学校年学费收费标准(生均)是同类公办学校的2倍(含)以内的,得8分;2倍以上4倍(含)以内的,得4分;4倍以上的,本小项不得分。 | 目前纯民办学校的人力资源成本非常高,要想办出高质量的学校,需要优质的教师队伍,学校的收费标准也应在一个比较适合的水平,按照原稿标准,与实际差异比较大,学校基本上没有得分的可能。 | 不采纳 | 此指标根据市教育局制定的《杭州市市管民办学校生均经费补助核评细则》 | 计划基建财务科 | |
3 | 指标10“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中“食堂采购未纳入区级大宗物品统一采购的扣2分” 建议:取消“食堂采购未纳入区级大宗物品统一采购的扣2分”的要求。 | 我校连续多年获得5A食堂评比,内部采购流程与质量管控非常严格,经得起实践的考验。如果纳入区级统一采购,会增加食材成本,降低学生伙食质量。 | 采纳 |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12〕2号)文件精神:“学校食堂粮、油、豆制品、肉、冷冻食品(水产品)、调味品等大宗物品,必须实行政府或部门集中采购,通过统一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实施统一配送”,民办高中、中小学、幼儿园的指标10“食堂采购未纳入区级大宗物品统一采购的扣2分”都改成“食堂采购未纳入区级大宗物品统一采购或未实施定点采购的扣2分” | 师生发展服务中心 | |
4 | 指标12“提升硬件水平”中“每间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面积分别不小于96、90平方米,得1分。” 建议:专用教室面积不要一刀切,按照“2016年前建成的学校音乐、美术面积不低于73、67平方米”标准,对建筑建造年代给予不同的标准。 |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要求“2016年前建成的学校音乐、美术面积不低于73、67平方米”,这是对建校比较早的学校的一个现实差异化要求。 | 不采纳 |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要求,“每间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面积分别不小于96、90平方米”。且2022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钱塘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整改要求中,将未达上述标准的学校作为整改对象。 | 教育发展中心 | |
5 | 指标12“提升硬件水平”中“每百名学生拥有功能教室、创新实验室及学科教室的数量2间及以上,得1分。 建议:标准调整为“1.5间及以上得1分” | 对于建筑比较早的民办学校来说,“每百名学生拥有功能教室、创新实验室及学科教室的数量2间及以上”要求实在太高,而且省现代化学校评估标准中对“创新实验室等”的数量没有具体要求。 | 不采纳 | 本项根据省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设置 | 教育发展中心 | |
6 | 指标14“加强校务规范化管理”中“伙食费专款专用,除开支食堂必需的水电气外,没有开支工作人员工资和食堂设备的现象,得1分” 建议:删去“没有开支工作人员工资”这句 | 民办学校所收取的伙食费包含食材费、人工费以及水电气费,这与公办学校不一样,公办学校有财政专项下拨食堂员工工资费用,可以从学生收取的伙食费中剔除,但民办学校没有财政专项下拨的食堂经费。 | 不采纳 | 参照民办高中、幼儿园民办核评细则相关指标要求统一标准设置,以更好地确保师生伙食质量 | 计划基建财务科 | |
7 | 指标15“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中“初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8%及以上” 建议:改为“95%及以上”。 | 省现代化学校的标准是“初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5%及以上” | 不采纳 | 本项根据省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指标设置 | 素质教育科(办) | |
8 | 指标15“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中“积极参加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教育学院组织的语、数、科、英、体、美、音、信息等学科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得5分,达标得2分,不达标不得分。” 建议:能出具明确具体的考评办法,便于学校对照落实不断提高质量。 | 采纳 | 区教师教育学院已形成具体考评办法并实施 | 教师教育学院 | ||
9 | “奖励分”是否纳入总得分的等级比例进行计算? 建议:“奖励分”应该在基础分的等级比例之外再附加相应的奖励分值,否则无法体现“奖励分”的意义。 | 不采纳 | 此指标根据市教育局制定的《杭州市市管民办学校生均经费补助核评细则》。奖励分也是指标体系的一部分,应该纳入总分换算得分百分率。 | 教育督导评估中心 | ||
10 | 钱塘幼儿园 | 指标3《合法聘用教师》这一条,应该细分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占比,占比高的分数高。例如:100%幼儿教师资格证得3分,80%得2分等 | 现在各种检查,特别是两年一次的办园规范化检查明确规定幼儿园教师必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 不采纳 | 本指标依据为省二级幼儿园评估标准和《杭州市市管民办学校生均经费补助核评细则》。且指标14对专任教师学前教育专业比例进行了规定。 | 人事安保科 |
11 | 指标4《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待遇》:非编教师工资达到在编教师90%要求太高,哪怕是公办幼儿园都做不到。是否改为同等级幼儿园同类别教师相对比。 | 采纳 | 根据省二级幼儿园标准,指标4“工资待遇达到同类公办学校 90%及以上或比上年度增加5%及以上”改为“工资收入达到同类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 的70%及以上” | 人事安保科 | ||
12 | 指标11《积极创评省等级园》只限于省二级创评,没有涉及省一级创评。 | 民办幼儿园也有创评省一地意愿,我们也要激励有能力有实力地民办幼儿园有更高等级创评地动力。 | 采纳 | 指标11《积极创评省等级园》指标内容:“按年度目标开展省二级幼儿园创评工作”改为“按年度目标开展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创评工作” | 学前教育办 | |
13 | 指标17《奖励加分》中应该增加各种等级教师教学评比、课题立项、论文发表等都有相应地加分。 | 通过此项加分,可以更好地引导民办幼儿园在专业业务水平地提升上做更多地努力,有利于钱塘区幼儿园整体水平提升。 | 不采纳 | 奖励加分指标依据《杭州市市管民办学校生均经费补助核评细则》制定。各种等级教师教学评比、课题立项、论文发表等内容在指标14中。 | 教育督导评估中心 |
二、
我局于2023年2月14日至2月22日在钱塘区教育网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网址:https://www.qiantang.gov.cn/art/2023/2/14/art_1229418104_58949712.html),收到意见建议共13条,其中采纳4条、不采纳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