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有机肥示范推广补助资金的补充公示
发布日期:2023-11-15 16:26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的通知》(钱塘农发〔2023〕116号)等文件规定,经各施用主体申报、街道审核确认,并由区农业农村局核实汇总(详见附件),现对部分施用主体进行补充公示,公示期3天(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7日)。申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1-89536266
通讯地址:钱塘区河庄街道青六北路769号528室
附件: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有机肥示范推广补助分配表(补充公示).xlsx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