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3-12876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11-01
- 成文日期:
2023-10-27
- 发文字号:
钱政办发〔2023〕30号
《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加快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1-01 10:56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背景
2019年10月,《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加快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钱塘管办发〔2019〕37号)印发以来,下沙、大江东片区已过渡实施分片评价机制三年,现随着两片区的不断融合发展,为体现资源要素的统一性,对两片区合并评价。根据省、市亩产效益评价工作要点最新要求及操作实际,结合我区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要求,对我区亩产效益评价办法作一修订完善,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2号)
3.《关于印发<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的通知》(杭发改产业〔2019〕330号)
4.《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杭亩均办〔2023〕1号)
5.《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杭亩均办〔2022〕1号)
三、制定过程
一是开展调查研究。区经信局结合提质增效工作以及历年亩产效益评价工作中碰到的实际情况,与代表企业进行充分沟通,结合省市文件,形成《实施意见》初稿。
二是不断优化完善。区经信局向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各相关平台、街道等单位多次征集意见,就意见进行反复磋商,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对《实施意见》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三是严格合法性审查。《实施意见》完善后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相关问题释疑
1.为什么要制定《实施意见》?
是对标对表打造世界级智能制造产业集群、杭州湾数字经济与高端制造融合创新发展引领区,推动我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2.《实施意见》总体要求和实施目标是什么?
总体要求: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完善企业综合评价体系,深化评价结果应用。
实施目标:以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企业实现集约发展、高效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
3.《实施意见》适用范围是什么?
所有用地工业企业原则上均应按年度实施亩产效益评价,其中电厂(电网)、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配套企业,经申请后可不纳入综合评价范围。
4.《实施意见》对评价规则如何规定的?
(1)明确了评价指标。规上工业企业评价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等六项指标,规下工业企业评价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两项指标。
(2)明确基准值。因两区发展起点的不平衡,将两区合并评价需考虑基准值差异化设置,主要参照《关于印发<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的通知》(杭发改产业〔2019〕330号)设置符合两片区实际的基准值。
(3)明确计算方法。规定了工业企业各项指标的权重及计算方法,对于权重比例,明确可按省、市年度亩均工作要点动态调整。
(4)明确分类评价。将企业评价结果按一定比例范围分成A、B、C、D四类,比例随着省市文件规定动态调整,并设定了亩均税收要大于全区评价年度亩均税收平均水平,方可列入A类的条件。
(5)明确调整规则。结合我区实际,严格规范了“提档、加分、豁免、降档、否决”等调整规则。在提档方面,明确了评价年度纳税超过5000万元(含)或工业增加值超过20000万元(含),同时超过全区亩均税收平均水平的国内行业龙头企业,或评价年度在境内外已成功上市,包括国内的沪深股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境外的主要是美国纽约交易所、纳斯达克、香港主板实现交易的企业,或被纳入浙江省“雄鹰行动”培育计划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在原评价结果(除A类外)的基础上提升一档。在加分方面,在科技创新方面给予合理加分。在豁免方面,对新设企业、新升规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期内企业以及政府公共监管属性的监管场所、查验场地,可视情免于实施相关反向倒逼政策。在降档方面,对安全生产、税务税收等方面发生相应等级的事故,在原评级结果(除D类外)的基础上降低一档。在否决方面,对评价年度内发生一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直接列入D类。
5.《实施意见》主要政策举措有哪些?
在结果应用方面,对综合评价出来的A、B、C、D类企业在用地、用电、用能、用水、用气、信贷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政策,特别是财政扶持政策和评奖评优方面,对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A、B类企业,鼓励其申报和享受各级各类财政扶持政策;对D类企业,原则上不予安排有关财政性奖励等政策和评奖评优。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钱塘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倪建锋 联系方式:0571-89535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