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2-09647

  • 发布机构: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2022-07-08

  • 成文日期:

    2022-06-30

  • 发文字号:

    钱政发〔2022〕16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00-2022-0002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7-08 15:59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 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统计调查工作,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统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钱塘实际,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创新和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加快构建与区域治理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高水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一流新区、全面展现高能级战略平台的政治担当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二、主要目标

推动统计调查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计调查基层基础不断夯实,统计方法制度趋于优化,统计信用建设取得成效,统计法治建设纵深推进,统计队伍素质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持续提高,以高水平的统计调查服务助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统计调查工作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统计调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统计调查数据是各级党委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与管理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统计调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街道、平台和相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统计调查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统计调查工作责任。

(二)配强工作力量。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设施、有制度的要求,推动街道、平台和村(社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各街道、平台应明确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落实承担统计工作的职能科室,并明确1名科级干部担任统计工作负责人。要合理配置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工作人员,各单位原则上需配备不少于3名统计人员从事综合、一产、二产、三产等统计调查任务(专职人员至少1名),同时按照每80-100家企业(项目、样本单位数量)配备1名统计员。省、市文件关于街道、园区级统计工作人员配置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村(社区)必须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区级相关部门要根据统计调查任务的需要配备统计人员,明确分管统计调查工作的领导和统计负责人。要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以服务外包形式购买统计服务,支持基层统计工作高效开展。

(三)落实责任担当。各街道、平台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调查工作,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协调解决统计调查工作中的矛盾和困难。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保证统计部门、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责。要支持统计部门充分发挥信息、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统计调查研究,及时提供统计信息。区统计局要加强对街道、平台和相关部门统计调查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把数据质量关,以培训、督查为抓手,推动全区上下形成合力,做实做强统计调查工作。

(四)明确职责分工。区统计局作为全区政府综合统计机构,牵头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指导区级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平台做好部门统计和属地统计;区级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部门统计各项工作,依法向区统计局报送部门统计相关数据,配合区统计局做好企业统计、企业项目入库、重大普查等工作,指导本系统内各级开展部门统计工作;各街道、平台在统计业务上受区统计局领导,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辖区内政府综合统计调查各项工作,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立健全基层统计工作网络和统计网格化管理,负责开展村(社区)、企业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村(社区)、企业统计工作的业务领导和指导;各村(社区) 在街道的业务领导下,负责做好农业统计、住户调查、普查及其他抽样调查等各类涉村社统计调查工作。

四、提升统计调查业务工作

(五)加强业务规范化建设。 严格执行统计调查数据规范化管理有关要求,落实各环节管控机制。原始资料报送要数出有据、真实可靠;统计台账管理要立足实际、合理建账;统计报表要编报统一、确保质量;数据审核要真实准确、逻辑合理;统计评估分析要协调匹配,全面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同时要做好统计调查资料保密工作,依法保守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六)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规范整合信息化基础设施,优化完善区本级及街道、平台统计网络,确保两级统计信息网络稳定畅通。 要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统计信息资源,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打破信息孤岛,促进统计信息资源共享,推动信息技术设备和手段在统计调查工作中的应用,提升统计调查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七)深化统计监测分析。 聚焦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运用统计数据科学监测经济运行情况,及时把握经济发展脉动,准确反映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经济发展质效等方面的新趋势新进展。 要加强对经济走势的预警预测,着力把握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动向,增强统计分析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切实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坚实依据。

(八)丰富统计信息服务。不断扩充统计公共信息数据和统计服务产品,提供更加实用的统计服务。及时发布经济运行信息、相关数据及统计月报、年度公报、普查公报等,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信息服务。 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加强数据发布解读,强化发展成就宣传效果,提高政府统计服务水平。

五、加强统计调查队伍建设

(九)保持统计队伍稳定。贯彻落实“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国家统计管理体制,各街道、平台统计调查业务管理以区统计局为主,统计调查人员岗位如有调整,应当事先书面征得区统计局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要通过开展“最美统计人”“ 优秀统计网格长”“优秀统计员”等评选活动,充分调动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

(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实施的原则,区、街道(平台)两级要组织开展好入门型、专业型、普众型和综合型四类统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统计法治意识。实行街道、平台新上岗统计人员到区统计局短期挂职学习机制(1-3个月)和村(社区)及企业统计员轮训制。各街道、平台要加强对辖区内村(社区)及企业统计员业务技能、统计实务、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确保每名统计人员每年至少接受1次统计业务培训。

(十一)推进统计网格化管理。根据辖区内统计调查对象数量、行业区域分布、企业关联度等因素按一定数量企业(20家左右)划分统计网格。以区统计局及街道、平台统计工作人员为指导员,重点“四上”企业统计员为网格长,打造基层统计整体智治网络。要定期开展线上和线下统计活动,将统计网格打造成政企沟通、增进合作的服务平台,业务培训、经验交流的学习平台,政策解读、统计普法的宣传平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推进我区统计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加大依法统计建设力度

(十二)健全统计信用制度。 落实国家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加强统计诚信单位创建,通过培育和树立一批依法统计典型,引导示范统计调查对象规范统计上报行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严格统计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对统计失信企业及时对外公示。

(十三)落实防惩造假机制。 严格落实《钱塘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不断完善责任体系人员清单,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全员、全过程、全领域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规范统计数据生产、报备、发布、提供等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和职责,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

(十四)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支持统计部门组建专门统计执法机构,配备专业执法人员,保障统计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完善统计执法体系和执法检查制度,提高统计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装备水平,严格落实统计执法“双随机” 制度。 对全面调查的统计基础数据,有计划地开展常规数据质量检查,对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统计数据,采取随机抽查。 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把统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检监察、追责问责结合起来。

七、工作要求

(十五)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新时期新形势下,统计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统计调查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压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和改进统计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注重统计数据转变到注重统计工作,为统计工作的高质量开展扫清障碍,做好保障。

(十六)强化联动,提高协作水平。 统计调查工作涉及的各单位要在做好各自领域统计调查工作的同时,强化统计交流沟通,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孤岛,推动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提高统计信息整体利用效率,加快构建现代统计调查体系。

(十七)强化考核,提高实施效果。进一步完善统计调查工作考核方案,以责任清单、任务清单为依据,细化考核内容,避免“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形成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的良好氛围,提高统计调查工作质效。

本意见自2022年7月30日起施行,由区统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附件:AQTD00-2022-002-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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