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2-09649
- 发布机构: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22-07-08
- 成文日期:
2022-07-08
- 发文字号:
钱政发〔2022〕16号
《杭州市钱塘区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7-08 16:13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7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4〕14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钱塘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统计工作质效、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建设高能级战略平台提供坚实的统计数据支撑,制定《杭州市钱塘区金怡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政策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2〕71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4〕146号)
《浙江省统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开基层统计网格智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统〔2021〕36号)
三、主要内容解读
围绕提高工作质效、提高数据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的目标,从强化统计调查工作管理、提升统计调查业务工作、加强统计调查队伍建设和加大依法统计建设力度4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夯实全区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健全完善统计调查网络,提高统计调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在强化统计调查工作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统计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定期听取统计调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增强统计工作力量配置。按照“四有”要求,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 各街道、平台要明确分管统计领导、职能科室及科室负责人,原则上需配备不少于 3 名统计人员,同时按照每80-100家企业(项目、样本单位数量)配备1名,鼓励各地积极开展以服务外包形式购买统计服务,支持基层统计工作高效开展;三是落实责任担当。 各街道、平台和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保证统计部门、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责。各级统计机构要围绕中心,高水平抓好统计服务工作,同时区统计局要加强对街道、平台和相关部门统计调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四是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了区统计局、区级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平台、各村社区的具体统计工作职责。
在提升统计调查业务工作方面,一是加强业务规范化建设。 包括规范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原始资料、统计台账及统计报表的管理要求,数据审核和评估分析工作标准,以及工作保密规范;二是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明确统计专网建设要求,以及统计信息数据共享、信息化技术和手段的应用目标方向;三是深化统计监测分析。充分发挥数据资政作用,准确反映经济发展新趋势新进展,增强统计分析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四是丰富统计信息服务。提出在统计产品服务上要不断创新突破,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信息服务,同时要加强数据发布解读和宣传。
在加强统计调查队伍建设方面,一是保持统计队伍稳定。明确了各街道平台统计人员调整事先备案要求,同时提出要通过开展各类评选活动,调动统计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建立分层分类统计业务知识培训机制以及基层新上岗统计人员短期挂职学习机制,明确各街道、平台对企业统计员开展统计业务培训的相关要求;三是推进统计网格化管理。明确全区“四上”企业建立统计工作网格,打造基层统计整体智治网络。同时要充分利用网格平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在加大依法统计建设力度方面,一是健全统计信用制度。加强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树立典型增强示范引领作用,同时要严格落实统计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强化失信惩戒;二是落实防惩造假机制。持续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机制,落实数据质量责任制;三是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支持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执法工作,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有机贯通。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钱塘区统计局
解读人:金升杰
联系电话:0571-8953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