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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区2022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02 17:32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官网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2〕7号),现将钱塘区2022年定向培养招生基层农技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承办高校

招生专业

招录计划

学制

选考科目

浙江农林大学

院校代码:0211(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

农学、植物保护

2

四年

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二、招生对象及志愿填报时间

招生对象:2022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钱塘区户籍,高考成绩在一段线以上,有意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并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

志愿填报时间: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公布信息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按时填报。

三、招录与招聘

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在我区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钱塘区农业农村局、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高考成绩公布前,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2.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招生计划 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区农业农村局。

3.体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按事业单位招聘要求进行体检。考生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区农业农村局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4.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宜业钱塘”和“钱塘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3天。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人社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份。由区农业农村局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汇总后报招生院校。

6.录取: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7.备案: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政策,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五、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回我区街道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区农业农村局商街道、人社局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所在街道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密切关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志愿填报时间、程序,根据往年经验,通知体检时间有可能会较晚,请务必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报的电话全天候通畅。同时在招录完成之前尽量不要外出,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2.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在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高考成绩等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交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欢迎立志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愿意长期从事基层农业农村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踊跃报名。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咨询区农业农村局,电话: 0571-82123577(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钱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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