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8/2022-00731
- 发布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2-03-16
- 成文日期:
2022-03-14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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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级资金补助办法(意见征求稿)》意见采纳情况结果反馈
发布日期:2022-03-16 12:58 信息来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各部门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
2021年11月1日区住建局以工作联系单形式征求各部门意见。共收到6个部门的意见反馈,其中区财政局和新湾街道书面反馈意见,其他4个部门书面反馈无意见,其中如下:
序号 | 部门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区财政局 | 1、四(一)中的“受益农户出租自有农房且纳入治理系统的,出租户大于(包含)5000户的街道,每年补助20万,出租户小于5000户的街道,每年补助10万。”建议修改为受益农户出租自有农房且纳入治理系统的,租户的运维费用区级财政按正常农户补助上限的四分之一进行补助。 2、四(三)中的“区级按项目建安施工结算审核报告的70%补助”。建议修改为区级按项目建安施工结算审核报告的50%补助。 3、四(四)1 中的“补助资金在按照正常资金计算的基础上,结合当年钱塘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办法,优秀街道补助 100%,合格街道补助 90%,不合格街道补助 50%。”建议修改为补助资金以上述补助标准计算所得的金额为基数,结合当年钱塘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办法,优秀街道补助基数的100%,合格街道补助基数的 90%,不合格街道补助基数的 50%。 4、四(四)2 中的“财政全额保障街道在按实补助的基础上,结合当年钱塘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办法,优秀街道补助 100%,合格街道补助 90%,不合格街道补助 50%”。保障制街道扣减保障资金不妥,建议在对街道的年度考评中设置该项考核内容来实现奖惩。 5、五(一)中的“街道在 11 月份以书面形式上报下一年度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维修、提标改造的初步计划,经住建局实地踏勘和初步复核,汇总编制下一年度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计划,报区级相关部门审核。计划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个别项目因涉及应急或规划调整等特殊原因,街道于下一年住建局申请项目中期调整,住建局汇总拟定调整计划,报我区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实施”。建议修改为街道在 11 月份以书面形式上报下一年度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维修的初步计划,经住建局实地踏勘和初步复核,汇总编制下一年度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计划,报区级相关部门审核。计划审核通过后,原则上不得调整。个别项目因涉及应急或规划调整等特殊原因,街道于下一年住建局申请项目中期调整,住建局汇总拟定调整计划,报我区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再 实施。街道在 9 月份以书面形式上报下一年度终端提标改造和新建以及“污水零直排村”建设的初步计划,经住建局实地踏勘和初步复核,汇总编制下一年度全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计划,统一纳入下一年度五水共治工程建设计划,一并征2询相关部门意见,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印发,当年新建项目向社会公布。总投资 2 亿元以上(不含土地款和拆迁款)的当年新建项目提交区人大票决。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每年可对年度项目计划进行一次调整,计划调整情况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后印发。 6、五(二)1、2、3 中的“住建局经过审核通过后,将补助资金补助到各街道财政”。建议 3 处均修改为补助资金纳入住建局预算,经过住建局审核通过后,将补助资金补助到各街道财政。 7、七(一)1 中的“财政局。负责统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资金的保障,将运维资金列入每年年度预算,同时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协助做好运维考核工作,协同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的其他工作。”建议修改为财政局。负责统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资金的保障,同时对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 部分采纳 | 1、出租户应该以户为单位进行补助,以街道为单位进行补助较前者不够精确和合理; 2、钱塘区成立后,对建设计划上报和补助流程有更加细致的要求; 3、钱塘区成立后,对各部门职责有更加细致的划分。 |
2 | 新湾街道 | 补助资金不应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相挂钩,建议将考核对象改成污水运维单位。 | 不采纳 | 补助资金补助对象为街道,若与运维单位有关,建议请街道出台相应考核办法 |
3 | 河庄街道 | 无意见 | / | / |
4 | 义蓬街道 | 无意见 | / | / |
5 | 前进街道 | 无意见 | / | / |
6 | 临江街道 | 无意见 | / | / |
2、网上意见征求和采纳情况
区住建局在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qt.hangzhou.gov.cn/art/2022/2/9/art_1657687_58936494.html,改版后新网址为https://www.qiantang.gov.cn/art/2022/2/9/art_1657687_58936494.html)发布了《钱塘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区级资金补助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意见征求,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19日,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
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