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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钱塘区关于实行禁渔期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2-28 11:54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官网

为进一步保护和恢复钱塘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1号)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行钱塘江、瓯江、椒江、甬江、苕溪、运河、飞云江、鳌江等八大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在钱塘江钱塘区水域开展禁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禁渔水域

钱塘江钱塘区水域。

二、 禁渔时间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 禁止事项

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钱塘区渔业生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禁渔期相关规定。对违反禁渔期规定的非法捕捞行为,渔政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电话

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电话:0571-86926635(24小时);杭州市渔业执法大队举报电话:0571-86088495(24小时);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571-82987609(工作日9:00-17:30)。

本通告自2022年3月1日0时起施行。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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