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2-11257

  •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2022-12-0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发文字号:

    钱政办发〔2022〕34号

  •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01-2022-0008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基金投资运作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2-12-08 10:29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一、公众意见

区财政局在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基金投资运作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http://qt.hangzhou.gov.cn/art/2022/8/10/art_1657687_58943724.html,改版后新网址为http://www.qiantang.gov.cn/art/2022/8/10/art_1657687_58943724.html),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8日,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

二、部门意见

序号

单位名称

回复意见

是否采纳

说明

1

区委人才办

目前我区人才项目的招引和管理服务是以平台为主体,建议人才项目的投资决策由平台牵头负责,人才办参与人才项目的投资决策。

已与人才办沟通,部门可参照产业平台作为政策类基金投资具体项目的责任单位,也可不参照。此意见与征求意见稿原文不冲突。

2

区发展改革局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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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区经信科技局

第三点“完善分类分级决策程序”,根据7月10日金书记召开的全区创新发展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我局将会建立钱塘区科技类项目决策机制,建议1.将科技类项目联席会议纳入政策类基金决策流程中;2.“行业主管部门可参照产业平台作为政策类基金投资具体项目的责任单位”修改为“部门可参照产业平台对政策类基金具体项目进行投资决策。

1.部门可参照产业平台作为政策类基金的责任单位;2.部门参照产业平台,除进行投资决策外,还应做好投后管理、退出决策等工作,采用原表述更恰当。

4

区商务局

1.平台或部门不具备基金投资所必备的从业人员、风控、法务和财务等专业团队,且现有工作人员缺乏基金投资从业经验,无法做出专业的股权价值评估及投后管理工作;   2.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条例,公职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无法及时跟踪被投企业资金管理合规性;   3.招商联席会议仅针对产业项目方案和产业政策方案进行审议,不涉及项目基金政策方案的审议和决策。因此,对于“(三)完善分类分级决策程序”中涉及政策类基金的投资决策,建议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请专业部门及团队负责项目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及退出流程。

部分采纳

1.政策类基金由平台决策后,投资尽调和价值评估等专业的工作仍委托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其专业意见能为平台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且产业集团作为基金管理公司,依然参与基金的募投管退工作。   2.产业平台与产业集团共同做好政策类项目的投后管理和日常服务,无需参与企业日常运营管理,不违反行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已改为产业项目联席会议,赋予产业项目联席会议参与投资项目决策的权利。

5

区市场监管局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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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区产业集团

1.第(二)条建议最后增加一句:   “为助推海外优质项目孵化并招引落地,助力区内企业更广泛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投融资服务,鼓励效益类基金在香港等地形成跨境投资能力。”   2.第(四)条第2款中“社会化合作基金(FOF)所投钱塘区内金额不低于钱塘区出资额的2倍”建议改为:   “社会化合作基金(FOF)所投钱塘区内金额不低于产业基金出资额的2倍”   3.第(四)条第2款中“效益类基金在所投的单个项目中不得为第一大股东,不得相对控股。”建议改为:   “效益类基金在所投的单个项目中不得为第一大股东,不得相对控股,以收购为目的的投资除外。”   4.第(五)条中“二是对于政策类项目,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在达到协议约定的投资年限或退出条件时,由基金管理公司按约定实施退出后向产业平台或相关主管部门报备;其他情形下需要退出的,经产业平台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决策后,由产业平台按照投资审定权限决策。基金管理公司在收到上述书面决策意见后,按照集团“三重一大”要求履行相关程序。三是产业基金原则上应按照章程或协议约定的退出方式执行。章程或协议未约定的,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管理要求聘请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政策类项目评估由产业平台按规定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送基金管理公司。”建议改为:   “二是政策类项目退出时,由产业平台制定退出方案,包括已上市项目减持方案、未上市项目挂牌转让退出方案、异常项目回购、清算等方案,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决策后,基金管理公司在收到上述书面决策意见后,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管理要求履行相关程序。三是效益类项目退出时,由基金管理公司制定退出方案,按效益类基金投资审定权限决策后按国有资产交易管理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四是政策类和效益类项目未上市项目退出时,由基金管理公司聘请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报告报区国资办备案。”   5.第(六)条中“本意见实施前已通过立项尚未完成决策的直投基金投资项目,由基金管理公司完成投决会决策,并按照集团“三重一大”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报区国资办备案,并按照原制度执行相关让利政策”建议改为:   “本意见实施前已通过立项尚未完成决策的直投基金投资项目,参照效益类项目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报区国资办备案,并按照原制度执行相关让利政策”   第(六)条建议最后增加一句:   “三是上述原已投资及原已立项项目中,已通过立项尚未完成决策的定向基金的退出决策参照政策类项目执行,其他项目退出决策参照效益类项目执行。”

已采纳建议并加入正文

7

各产业平台

1.医药港管理办公室:关于政策类基金,平台缺乏专业团队,建议由和达金服统筹尽调、投资及投后管理和退出方案;鉴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体制内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无法介入项目投后管理。   2.大创小镇管理办公室:关于政策类基金,鉴于投资还是需要专业的判断,建议平台有推荐权,但是否投资及投后的管理还是由专业的基金管理人负责。   3.钱塘芯谷管理办公室:建议政策类基金由产业集团牵头,制定投资决策机制相关文件,由基金管理公司负责项目尽调、投资、退出决策,做好项目的投后管理;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职人员不得从事企业经营活动,建议产业平台配合基金管理公司做好政策类项目的投后管理及企业服务;建议由财政局、商务局、基金管理公司与平台共同参与,组建评审专家库;政策类基金超额收益的让渡政策建议酌情给与基金方“一事一议”的政策支持。   4.临江高科园管理办公室:政策类项目对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和项目遴选要求较高,建议由产业集团或其指定的基金管理公司牵头,各产业平台协助开展;建议由区产业发展集团或相关部门牵头建立尽调专业机构库。   5.前进智造园管理办公室:产业平台缺乏对基金投资决策、项目投资方案和协议拟定、投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性,建议由产业集团牵头负责政策类基金的设立、政策类项目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产业平台配合。      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科学城管理办公室、江海之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和美丽云城管理办公室无意见。

部分采纳

1.后续将组建产业基金专家库,为基金投资决策提供更多专业支撑。       2.政策类基金是为支持产业平台招商引资、产业培育而设立,带有政策扶持目的的基金。赋予平台更多的参与决策权,有利于加强平台与基金的紧密联动,更好地实现基金助力招商功能;有利于平台在运用基金的过程中提升招商团队的产业判断能力和项目辨识能力,实现招商团队用“投资人”眼光招商选商;有利于责权利对等,形成专业判断合力,产业集团有专业的投资分析能力,平台有丰富的行业鉴别能力,且与平台的企业服务相结合,更能做好项目的投资决策和投后管理,降低投资风险;有利于招商政策和基金政策打好组合拳,助力招商引资,实现以投促产。       此外,政策类基金由平台决策后,投资尽调和价值评估等专业的工作仍委托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其专业意见能为平台决策提供技术支撑,且产业集团作为基金管理公司,依然参与基金的募投管退工作。       3.产业平台与产业集团共同做好政策类项目的投后管理和日常服务,无需参与企业日常运营管理,不违反行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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