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1-06035
-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1-09-14
- 成文日期:
2021-09-14
- 发文字号:
钱塘政办发〔2021〕5号
《钱塘区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名校工程实施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14 17:15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81号)《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名校集团化办学共建共享市域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38号)和《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打造美好教育先行区,结合新区实际,制定《钱塘新区新时代名师名校长名校工程实施意见》。
二、政策制定的依据有哪些?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2019年6月23日)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18年1月20日)
3.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建设“美好教育”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81号)
4.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名校集团化办学共建共享市域优质基础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8﹞38号)
5.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2019年12月9日)
三、政策包含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增大经费投入。区财政部门每年安排1700万元“三名”工程专项资金,切实保障“三名”工程建设需要。具体经费安排为:一是安排教育合作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与浙江省教育学会开展教育合作。二是安排教育人才奖励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奖励引进及新培养的市级BCDE类人才。三是安排名师名校长工作室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支持名师名校长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四是安排学生成长指导教师奖励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奖励教师培养学生成绩成效。五是安排名师名校长名校奖励经费500万元,分别给予“钱塘教育家型校长(教师)、卓越校长(教师)、骨干校长(教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省综合型名优学校一次性奖励,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市级及以上特色型名优学校一次性奖励;对获得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成果奖的单位,依据获奖等级,按照最高100万元、最低5万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同时,每年安排400万元专项办学工作目标考核资金,用于考核奖励校园级干部办学绩效;落实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对班主任龄满20年的在职教师及省市区级优秀教师等给予一次性奖励;设立100万元专项资金,按800元/月/人标准,对来区内学校实习的优秀毕业生予以经费补助。
2.强化名校打造。修订出台并落实“名校名园培育行动计划”“名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品质校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制度。引入区外优质资源,推动区外名校至我区集团化办学,与省教育学会合作建立教育智库、开展高端教育合作。统筹用好区校高校优质资源,谋划举办附属学校,推进高校支持区内学校特色打造行动。强化名校自我培育,推动学校争创省现代化学校、省一级幼儿园,打造具有较高辨识度的办学特色品牌或特色项目1个以上。
3.优化人才服务。修订出台并落实“教育人才引进办法”“名师名校长工作室管理办法”等名师名校长引进、培育、认定、管理、奖励制度,同步加强教师梯队建设。实施名师引进培育学校负责制,建立区级教育人才资源库,并优化名师名校长子女相关保障机制。与国内一流师范高校合作,设立名师名校长专题研修班、教育博硕士进修班。遴选拔尖教育人才,成立“名师名校长工作室”50个以上。从一线优秀教师中选育年轻干部,出台政策鼓励支持名师名校长至偏远街道、薄弱学校支教、任教。与高校合作设立教育实习基地,吸引年轻教育人才,完善人才梯队。以上具体行动事项见所附文件正文。
四、其他说明
本办法无执法事项。
解读机关: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
解读人:汪海
联系方式:0571-89536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