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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开始申请

发布日期:2021-05-25 16:46    信息来源:钱塘三农

近日,2021年“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开始申请。如何申报?

一、救助对象

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中建档并且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农村居民家庭(不含低保、残保和杭州市建档困难职工家庭)。

二、救助类型

根据不同致困原因和困难情况,“春风行动”对低收入农户实施不同类型的救助:

应急医疗救助

2020年经杭州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为新患各类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以及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和器官移植的,可申请应急医疗救助。

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经杭州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杭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个人承担的医疗费(含自付、自费及自理费用)扣除各类补偿和补助后,在5000元(含)以上,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三、申请材料

1、杭州市“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以病理报告、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书为准);

4、杭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单(以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医保结算单以及其他部门报销证明材料为准)。

四、时间及流程

1、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农户于2021年5月30日前填写《杭州市“春风行动”低收入农户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表》并附所需材料报所在行政村,由行政村核实情况并盖章。

2、行政村汇总名单并上报所在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初审申请资格并盖章。

3、乡、镇(街道)初审后交由市春风办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中国人寿杭州分公司)进行审核。

4、第三方机构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交当地春风办进行复核(汇总表上盖章确认),防止重复救助。在6月15日前将名单报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审批。

5、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审批后(汇总表盖章),将符合救助申请条件的名单于6月2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春风行动办公室。

6、市春风办核实后,于6月30日前,委托第三方机构(中国人寿杭州市分公司)通过银行将救助金直接打入低收入农户账户并发送提醒短信。发放完成后,救助名单反馈给各乡、镇(街道)。

五、咨询事项

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区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联系。联系方式:0571-82988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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