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1-06426

  • 发布机构: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1-06

  • 成文日期:

    2021-01-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钱塘新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1-01-06 17:38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2020年11月19日至11月29日,在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网址http://qt.hangzhou.gov.cn/art/2020/11/18/art_1657687_58924038.html,改版后新网址为https://www.qiantang.gov.cn/art/2020/11/18/art_1657687_58924038.html)意见。共收到各类反馈意见13条,其中书面反馈13条、网络反馈0条、电话反馈0条、其他形式反馈0条。采纳意见4条。

序号

意见来源

主要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原因

1

管委会办公室

第(五)节水标杆示范行动,其中12、开展节水示范评选。到2022年,力争2个节水标杆校园,(牵头单位:教卫局、综合执法局、委办;参与单位:农发中心、区节水办)4个节水标杆小区,(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农发中心、区节水办)完成全部区级机关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牵头单位:委办;参与单位:经发局、综合执法局)。节水标杆校园牵头单位改为经发科技局(发改委)

不采纳。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节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杭水委办[2020]6号)文件精神,市级牵头单位为市机关事务局

2

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经发局、财政金融局、农发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去除生态环境分局职责

不采纳。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节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杭水委办[2020]6号)文件精神,此内容市生态环境局为参与单位

3

15、实施节水智能管理。借助杭州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契机,依托杭州城市大脑,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优势,推进节水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推动全区取供排水实时监控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形成取水、用水、排水“一张网、一张图”;推进城市供水分区用水、小区用水、单位用水等计量装置改造,推广智能用水计量,实现管网漏损智能判断、计划用水自动核定、定额用水自动比对。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推进跨部门、跨层阶节水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打造节水数字化平台。(牵头单位:农发中心、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经发局、建设局、规自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财政金融局、委办)去除生态环境分局职责。

不采纳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节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杭水委办[2020]6号)文件精神,此内容市生态环境局为参与单位

4

六)完善用水监测统计机制。加强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取水实时监控进一步向灌区用水、城镇用水大户延伸。建立健全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生产生活用水、河湖补水和环境用水统计。(牵头单位:农发中心、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经发局、建设局、规自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综保办、委办)去除生态环境分局职责。

不采纳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节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杭水委办[2020]6号)文件精神,此内容市生态环境局为参与单位

5

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3条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农发中心、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经发局、委办)改为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的监督管理

不采纳。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节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杭水委办[2020]6号)文件精神,市级内容有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此条内容

6

第6条到2022年,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改造项目,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率达到91%以上,水效达标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经发局、农发中心、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规自分局)将综合执法局列为参与单位。

不采纳。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节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杭水委办[2020]6号)文件精神,市级牵头单位有市城管局

7

第8条、推进城镇节水。将节水落实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用水消费各环节,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利用。(牵头单位:规自分局、综合执法局;参与单位:经发局、建设局、财政金融局、农发中心)去除综合执法局职责

不采纳。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节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杭水委办[2020]6号)文件精神,此内容市城管局为参与单位

8

第12条到2022年,力争2个节水标杆校园,(牵头单位:教卫局、综合执法局、委办;参与单位:农发中心、区节水办)去除综合执法局职责

不采纳。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节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杭水委办[2020]6号)文件精神,此内容市城管局为参与单位

9

13、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在重点用水行业、用水产品、灌区、公共机构逐步探索开展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牵头单位:经发局;参与单位:农发中心、综合执法局),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牵头单位:委办;参与单位:农发中心、综合执法局)去除综合执法局职责

不采纳。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节水行动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杭水委办[2020]6号)文件精神,此内容市城管局为参与单位

10

规自分局

第一条第1点。开展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建立监测预警机制,(牵头单位:规自分局、农发中心;参与单位:经发局、综合执法局)将我局改为第二牵头单位

采纳


11

建设局

第7条2022年前,启动大江东区块新建工业水厂项目。(牵头单位:建设局;参与单位:经发局、审批局、农发中心)参与单位增加规自分局

采纳


12

经发科技局

第三页第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牵头单位:经发局、农发中心;参与单位:综合执法局、规自分局)牵头单位改为第二牵头单位

采纳


13

第三页第3、实施用水全过程管控。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强化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执行节水评价制度,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牵头单位:经发局、审批局;参与单位:综合执法局、规自分局)将牵头单位改为第二牵头单位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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