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0-06053
- 发布机构: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1-06
- 成文日期:
2020-12-31
- 发文字号:
钱塘管办发〔2020〕50号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钱塘新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6 17:29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钱塘新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杭州钱塘新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7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方针,把节约用水作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实施重大节水工程,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推动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提高用水效率。通过实施“六大行动”、完善“六项机制”、落实“六项保障措施”,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发力、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节水新格局,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重点领域节水取得快速突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5%和48%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23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3.70亿立方米以内。
到2025年,节水市场机制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基本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用水效率指标持续向好,全社会形成良好节水风尚,全区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高。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48%和50%以上,用水总量控制在4.11亿立方米以内。
到2035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22亿立方米以内,形成完善的市场调节机制和先进的技术支撑体系,节水护水惜水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水资源节约循环利用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
(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参与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经发科技局、社会发展局、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大江东税务局、经开区税务局)
二、实施“六大行动”
(一)总量强度双控行动
1.强化指标刚性约束。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落实年度用水控制目标管理。(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经发科技局;参与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建立监测预警机制。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参与单位:经发科技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2.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继续强化推行“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制度,制定产业平台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项目准入水耗标准、不适用承诺备案制项目清单等三张清单,大力推行取水许可承诺备案制,简化取水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参与单位:经发科技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
3.实施用水全过程管控。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强化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执行节水评价制度,从严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经发科技局;参与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经发科技局)
依法将用水户违法取水等不良信息和建成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等守信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牵头单位:经发科技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参与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农业节水增效行动
4.实施农业节水灌溉。继续实施灌区节水改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加快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发展精品化、高效化、集约化农业,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到2022年,全区水肥一体化面积累计0.3万亩。(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参与单位:财政金融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5.发展节水畜牧业渔业。新增规模化养殖场有序开展标准化改造与建设,规范取水用水和计量监测,采用节水型自动饮水装置和干清粪工艺。持续推进渔业健康养殖,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减少养殖用水和尾水排放。到2022年,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节水设施设备安装率100%。(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参与单位:经发科技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三)工业节水减排行动
6.实施工业节水改造。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高耗水工业用水户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及水效对标,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牵头单位:经发科技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参与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到2022年,组织实施一批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改造项目,高耗水行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率达到91%以上,水效达标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经发科技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7.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持续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绿色升级,支持企业开展节水和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广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适时启动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新建工业园区在规划布局时,要统筹供排水和循环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经发科技局、生态环境分局;参与单位: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前,启动大江东区块新建工业水厂项目。(牵头单位:建设局;参与单位:经发科技局、行政审批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四)城乡节水降损行动
8.推进城镇节水。将节水落实到城镇规划、建设、管理、用水消费各环节,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利用。
(牵头单位: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财政金融局、经发科技局、建设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推进新建小区、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将非常规水利用纳入城市供排水总体规划。(牵头单位: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参与单位:财政金融局、经发科技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9.控制管网漏损。制定和实施城乡供水管网改造建设规划,开展老旧管网改造,提高城乡清洁高效供水管网占比,降低取供水管网漏损率;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推广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小区供水DMA管理制度;加大供水分区、用水大户、小区用水智能水表建设力度,建立精细化、智慧化管理平台。到2022年,新改建供水管网10km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牵头单位: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财政金融局、经发科技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10.推动公共节水。指导公共机构率先开展节水诊断,全面使用节水器具,积极创建节水型单位;督促、引导新建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和《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02)标准;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新型节水型用水器具,新交付精装修商品房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分局;参与单位:经发科技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
到2022年,公共场所及公共建筑节水器具普及率稳固在100%,全部区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管委会有关单位)
11.推进农村节水。加大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牵头单位:建设局;参与单位:财政金融局、经发科技局)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财政金融局、经发科技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
推动农村生活污水集聚利用,减少污水入河,进一步改善河道水环境。(牵头单位:建设局;参与单位:财政金融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五)节水标杆示范行动
12.开展节水示范评选。聚焦聚力重点用水领域,分级建立重点用水户名录,打造一批节水标杆工程,常态化开展节水型社会实践活动。到2022年,力争2个节水标杆校园。(牵头单位:教育与卫生健康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管委会办公室;参与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新区节水办)
力争4个节水标杆小区。(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新区节水办)
完成全部区级机关节水型公共机构建设。(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参与单位:经发科技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13.推行水效领跑者引领。在重点用水行业、用水产品、灌区、公共机构逐步探索开展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争创水效领跑者工业企业。(牵头单位:经发科技局;参与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
争创水效领跑者公共机构。(牵头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参与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14.推动节水技术创新。鼓励节水产品和技术研发,加强大数据、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节水技术、管理及新产品的深度融合。重点支持水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用水精准智能计量和管网漏损智能监测等技术及设备开发与推广。(牵头单位:经发科技局;参与单位: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
15.实施节水智能管理。借助杭州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契机,依托杭州城市大脑,充分发挥数字技术优势,推进节水管理精细化、智慧化。推动全区取供排水实时监控建设,实现数据共享,形成取水、用水、排水“一张网、一张图”;推进城市供水分区用水、小区用水、单位用水等计量装置改造,推广智能用水计量,实现管网漏损智能判断、计划用水自动核定、定额用水自动比对。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推进跨部门、跨层阶节水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打造节水数字化平台。(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管委会办公室、财政金融局、经发科技局、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三、完善“六项机制”
1.建立水价动态调整机制。深化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差别化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牵头单位:经发科技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继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用水精准补贴。(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财政金融局;参与单位:经发科技局)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水资源税费改革。(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局;参与单位:经发科技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大江东税务局、经开区税务局)
2.健全节水奖惩机制。研究集成促进节水的政策措施,对再生水回用、雨水集蓄利用、节水技改等节水项目给予政策激励,对节水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等给予表彰奖励。将违法取水、恶意拖欠水费、违规排污等不良信息依法纳入公共征信平台。(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财政金融局、经发科技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建设局)
3.探索水资源产权改革。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合理确定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开展水资源资产价值转化、水权交易实践和研究。(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参与单位:经发科技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4.创新节水服务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支持节水服务机构开展节水设计、改造计量、咨询等服务,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积极推动合同节水管理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财政金融局;参与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经发科技局、建设局、教育与卫生健康局、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
5.落实水效标识管控机制。贯彻实施《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加大专项检查抽查力度,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加强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积极引导用水户选择高效节水产品。(牵头单位:经发科技局、市场监管分局;参与单位: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
6.完善用水监测统计机制。加强用水计量监测能力建设,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市政用水计量率,取水实时监控进一步向灌区用水、城镇用水大户延伸。建立健全用水统计调查制度,开展生产生活用水、河湖补水和环境用水统计。(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参与单位:管委会办公室、经发科技局、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
四、落实“六大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和政府对节水工作的领导,统筹推动节水工作。成立新区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为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主要领导,成员单位为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经发科技局、社会发展局、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大江东税务局、经开区税务局等部门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新区节水办会同各分项任务牵头单位制定印发年度实施计划,并对年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管委会对本区域节水工作负总责,加强工作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节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
2.保障资金投入。加大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对节水行动方案实施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按照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要求,重点支持节水“六大工程”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节水宣传教育等,助力节水行动顺利推进。(牵头单位:财政金融局)
3.推进部门协作。区级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牵头和配合。新区节水办负责协调全区节水行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形成部门合力。(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管委会有关部门)
4.加强责任分解。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会同各分项牵头单位组织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以新区节水办名义印发。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实行清单化调度管理,区级有关部门定期向新区节约用水办公室报送完成情况。(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单位:管委会有关单位)
5.强化绩效考核。强化目标导向,建立政府节水目标责任制,并将节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之中,节水行动年度目标任务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和“五水共治”考核,同时围绕省市在考核指标等方面变化,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参与单位:财政金融局、经发科技局、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
6.提升节水意识。将节水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充分发挥主流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节水客观规律的认识。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节水知识,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合理用水、文明用水的良好风尚。(牵头单位: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参与单位: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经发科技局、社会发展局、教育与卫生健康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本实施方案自2021年1月30日起施行,由农业水利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钱塘管办发[2020]50号 关于印发杭州钱塘新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