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0-06201
- 发布机构: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09-08
- 成文日期:
2020-09-08
- 发文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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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新区提升生猪产能保障市场供应政策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0-09-08 17:26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序号 | 意见反馈单位 | 意见反馈情况 | 采纳情况 |
1 | 办公室 | 无意见 | |
2 | 党群工作部 | 无意见 | |
3 | 财政金融局 | 一、第3页“存栏5000头以下规模猪场,每年一次性奖励5万元”建议:与萧山政策同步,对5000头以下不予补助 二、第3页“对在2021年底前落实消毒、饲养、污染治理、病死猪手机暂存转运和无害化处理的,按建设项目审计总投资的5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同时补助资金将结合年度存栏任务完成情况按比例给予落实。” 建议:合理设置补助最高限,同时应明确日后设计关停、拆迁等政府补偿时,补助资金应相应扣减。 三、“对80cm以下仔猪另行增加保额300元/头,保险费率20%,保险费用由政府和农户共同承担,其中区级财政承担80%,农户承担20%” 建议:生猪扩充保险建议等萧山政策明确后再研究。 四、建议在积极争取上级补助的同时,《政策》第二页加入“优先整合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实施综合奖励政策”,第三页加入“此项政策所涉及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将统筹使用”内容。 | 第一点意见:不采纳。在6月23日会议上明确新区无新增规模猪场计划,当前猪场共7家,其中设计存栏5000头以下规模场2家,涉及补助金额最高为10万元,总费用较小,且萧山区政策主要侧重空栏场复养,新区暂无空栏场,为鼓励2家小场提升产能,在义蓬等街道强烈建议下,不采纳财政金融局意见,对5000头以下场的补助保留,财政金融局原则同意。 第二点意见:不采纳。在6月23日会议时作出解释,补助最高限与萧山区持平为500万元;关于关停扣减补助资金,由于养殖设施残值较低,关停补助标准远远低于建设补助标准,因此不采纳,财政金融局原则同意。 第三点意见:不采纳。该政策对提升养殖信心,恢复生猪存栏,降低养殖风险成本,完成年度考核任务起到积极作用。经与萧山对接后,萧山将以政策性农业保险协调小组名义出台相关政策。该政策涉及财政资金约400万元,将从部门年度预算中统筹使用,在管委会分管领导的协调下,财政金融局原则同意。 第四点意见:采纳 |
4 | 经发科技局 | 无意见 | / |
5 | 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 | 1. 建议街道审批后报两部门备案,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2. 文中“取消附属设施用地规模15亩上限规定”,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还未正式发文,因此不具备上位政策支撑。 | 第一点意见:采纳 第二点意见:不采纳,《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19〕39号)文件已明确相关内容,机关部委文件为上位政策支撑。 |
6 | 生态环境分局 | 无意见 | |
7 | 市场监管分局 | 无意见 | |
8 | 河庄街道 | 无意见 | |
9 | 义蓬街道 | 无意见 | |
10 | 新湾街道 | 同意 | 采纳 |
11 | 临江街道 | 无意见 | |
12 | 前进街道 | 无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