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0-06059

  • 发布机构: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0-09-10

  • 成文日期:

    2020-09-08

  • 发文字号:

    钱塘管办发〔2020〕33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有效性:

    失效

  • 统一编号:

    AKFD00-2020-0020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钱塘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10 17:04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官网

  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助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新区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确保民生实事项目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7〕123号)和《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杭房局〔2018〕213号)等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在新区全面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原则, 推进既有多层住宅电梯加装工作,对符合加装条件的做到“愿装尽装”。

二、资金筹集

对新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征收范围和计划、国有土地上的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的无电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其加装电梯政府给予相应的项目补助、管线补助和考核补助。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

1.补助原则

财政资金补助遵循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的原则。

2.补助标准

(1)项目补助。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民主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新区给予20万元/台的补助,由区级财政承担。补助资金拨付给各街道管理,专项用于加装电梯事宜。

(2)管线补助。涉及管线迁移(供水、电力、燃气、电信、移动、联通、华数等)的费用,每部电梯管线迁移区级财政均按照10万元/台进行补助,各管线单位以固定比例进行分摊,不足部分由管线单位自行承担。

(3)考核补助。实施加装电梯量化考核,对每完成一台电梯加装给予社区8000元/台的资金补助,由区级财政承担。

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联合审查,并在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的加装电梯项目可申请政府补助资金。

3.补助程序

(1)补助申请。在加装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由业主填报《钱塘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发票等支付凭证的复印件,《申请表》经社区、街道盖章确认后,向建设局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建设局凭业主的《申请表》、新区管委会联合审查纪要、五方主体验收合格证明、电梯使用标志等相关材料,到财政金融局进行申请复核。

(2)补助拨付。补助资金申请经建设局和财政金融局核准后,按照加装电梯资金补助标准,由建设局划拨至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各街道要建立跟踪审计制度,并在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审计,将补助资金分别拨付给加梯业主、管线单位、社区等单位,实行专款专用。

4.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

(1)项目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应设立专户存储,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年公示收支明细。电梯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属所有出资业主所有,但具体的资金分配方案需经全体出资业主签字确认。电梯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由街道和社区实行监管,并接受全体出资业主的监督,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要全体出资业主共同协商,提出具体使用方案,并经公示后方可提取使用。

(2)管线迁移补助资金由相关街道办事处按照固定比例拨付给各管线单位,工程具体分摊比例由相关街道办事处自行安排。

(3)社区考核补助资金由相关街道办事处拨给各社区,再由社区根据加梯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资金使用。

三、实施程序

1.签订协议及制定方案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有关业主同意后签订加装电梯协议,协议需明确项目负责人或委托单位主要职责、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费用分摊方案以及加装完成后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等内容。

(2)由申请人编制有拟加装电梯位置以及相关具体尺寸等描述的加装电梯初步方案。该初步方案应经业主充分协商认可。

2.公示

以上协议和初步方案由加装电梯房屋所在社区在拟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10天,公示期间因加装电梯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由社区盖章备案;有异议的,所在社区应业主请求,应当组织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3.委托专项设计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专项设计方案应当符合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电梯等相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设计应因地制宜,建成年代久、情况复杂的,应做细方案,选择合理的安装方式。

4.加装电梯施工图审核

施工图需经有资质的图审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5.管线迁移工作要求

(1)按照“简便流程、快速处理”的原则,规划资源、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等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管线单位应开通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对加装电梯管线迁移工作优先办理。

(2)各街道应统筹考虑,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统一梳理加装电梯涉及管线迁移的工作量,组织管线单位对有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勘查现场,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管线单位进场施工日期,原则上在项目通过联合审查后15天内进场施工。

(3)电力、水务、燃气、移动、联通、电信、华数等管线单位应积极配合各街道做好现场勘查工作,明确管线迁移数量、位置、方法等,先行垫付管线迁移费,做好加装电梯管线迁移工程实施工作。

6.联合审查

申请人应当向建设局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建设局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规划资源、消防、城管、社发、市场监管等)及属地街道、社区进行联合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当场无法确认意见的,应当在会后7日内向建设局反馈书面意见。联合审查通过后,由建设局出具联合审查会议纪要。

申请人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加装电梯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3)相关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

(4)加盖属地社区或业委会公章的加装电梯征询意见汇总表;

(5)经属地社区备案的加装电梯协议书;

(6)属地社区出具的公示情况;

(7)经图审后的建筑设计施工图(含总平图、各楼层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剖面图、结构安全说明)。

加装电梯涉及电力、供水、燃气、电信、移动、联通、华数等管线移位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改造的,相关单位应开通绿色通道,根据联合审查意见,予以优先办理。

7.施工及竣工验收

加装电梯通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后由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具体施工及施工监管。同时在施工单位进场前以及施工全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监测单位进行加装房屋及周边构筑物的动态监测。加装电梯项目完工后正式投入使用前,申请人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及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照相关规定向建设局申请验收。

8.联合验收

加装电梯申请人将已竣工验收的加装电梯项目相关书面材料上报至建设局。由建设局召集相关联合审查部门(规划资源、消防、城管、社发、市场监管等)及属地街道、社区进行联合验收,签署联合验收意见。联合验收通过后,由建设局出具联合验收纪要,将联合验收通过的文件汇总,交由申请人归档备案。

9.工程备案

加装电梯申请人需将工程资料归档成册,包括工程前期资料(初步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文件、专项设计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电梯相关资料等),施工资料(图审意见、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资料、电梯厂家资料等),竣工资料(施工竣工资料、决算资料、竣工图、联合验收意见、电梯维保合同、电梯合格证、代管授权委托书等),由建设局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后,接收存档。

10.使用登记

申请人应当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由电梯使用管理者与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合同。加装的电梯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电梯使用单位应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 向当地特种设备安装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也不在不动产权或不动产登记簿上注记。相关房屋所有权或使用发生变化的,出让人应告知受让人加装电梯的事实并移交有关资料。

四、职责分工

1.管委会成立杭州钱塘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局,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流程制定、指导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2.街道作为组织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属地责任主体,要加强对本辖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安全监督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社区居委会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申请受理、业务指导、矛盾协调等工作。

3.政法委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信访协调工作。

4.财政金融局负责做好加装电梯专项补助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

5.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加装电梯中涉及的土地和规划管理工作。

6.社会发展局负责指导社区做好加装电梯群众意愿协调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未按规定审批或未按审查方案进行加装电梯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8.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做好加装电梯的消防安全工作。

9.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加装电梯技术指导、督促使用主体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加装电梯业主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工作。

11.萧山环境集团负责加装电梯中涉及的供水、雨污水管线迁改工作。

12.钱塘新区供电公司负责加装电梯中涉及的电力管线迁改、安装、开户等工作。

13.电信、移动、华数、联通、燃气等管线单位负责加装电梯中涉及的管线迁改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分工, 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依法积极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工作。

五、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

下沙街道、白杨街道、河庄街道、义蓬街道、新湾街道、临江街道、前进街道。

2.考核内容

采用量化计分考核(见附件2) 。

3.考核方法

考核由建设局牵头组织,对各街道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4.考核程序

(1)日常考评。建设局结合日常工作,对目标任务进展、日常数据报表、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2)年终自评。各街道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并于年底前将自评表连同书面工作总结上报建设局。

(3)抽查核查。建设局将不定期对各街道加装电梯工作情况进行核查。

(4)综合评定。由建设局汇总、核实各项考核得分后,报区考评办审定。

5.考核分值

考核采用100分制,采取加、减分办法,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按考核评分细则给予加、扣分。

6.考核结果运用

(1)建设局根据各街道的考核得分进行排名,经建设局审定后报新区考评办。

(2)对年度综合考评排名前列的街道,由建设局推荐为年度工作先进单位。

7.其他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要求被考核街道落实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联系人,做好相关工作。

(2)街道对所提供材料、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建设局对考核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并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

8.考核办法由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本方案自2020年10月8日起施行。

附件:1.钱塘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补助申请表.docx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考核评分细则.docx

钱塘管办发[2020]33号 关于印发《杭州钱塘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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