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0-06012
- 发布机构:
杭州钱塘新区建设局
- 发布日期:
2020-09-10
- 成文日期:
2020-09-10
- 发文字号:
钱塘管办发〔2020〕33号
《杭州钱塘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9-10 17:14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官网
一、制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我省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2016年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该文件出台实施以来,居民生活更加便利化,生活品质得到很大提升。
2017年至2018年,杭州市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7]123号)和《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杭房局〔2018〕213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程序、资金补助等方面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新区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确保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顺利推进,建设局根据《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7]123号)和《杭州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版)(杭房局〔2018〕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实际,拟定了《杭州钱塘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
(二)目的意义
2020年,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将其列入2020年管委会“民生实事”项目之一。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助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新区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扩大社会消费需求、推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经过搜集资料,广泛调研,充分汲取试点经验,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出台《杭州钱塘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资金筹集
1.补助原则。财政资金补助遵循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的原则。
2.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新区给予20万元/台的项目补助,10万元/台的管线补助,8000元/台的考核补助,补助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
3.补助程序。在加装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由业主填报申请表并附相关附件,向区建设局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建设局凭业主的申请表、联审纪要、五方主体验收合格证明、电梯使用标志等材料,到财政金融局申请复核。补助资金申请经建设局和财政金融局核准后,按照加装电梯资金补助标准,由建设局划拨至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4.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线迁移补助资金由相关街道办事处按照固定比例拨付给各管线单位;社区考核补助资金由相关街道办事处拨给各社区,社区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二)实施程序
1. 签订协议及制定方案、公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有关业主同意后签订加装电梯协议,由申请人编制加装电梯初步方案,以上协议和初步方案需在拟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10天。
2. 委托专项设计。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
3. 加装电梯施工图审核。施工图需经有资质的图审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
4. 管线迁移工作要求。按照“简便流程、快速处理”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管线单位应开通绿色通道,对加装电梯管线迁移工作优先办理。
5. 联合审查。申请人应当向建设局提出加装电梯的申请,由建设局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6. 施工及竣工验收。加装电梯通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后由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具体施工及施工监管。项目完工后正式投入使用前,申请人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程验收及电梯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可按照相关规定向建设局申请验收。
7.联合验收。加装电梯申请人将已竣工验收的加装电梯项目相关书面材料上报至建设局。由建设局召集相关联合审查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签署联合验收意见。联合验收通过后,由建设局出具联合验收纪要,将联合验收通过的文件汇总,交由申请人归档备案。
8.工程备案。申请人需将工程资料归档成册,由建设局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后,接收存档。
9.使用登记。申请人应当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由电梯使用管理者与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合同。加装的电梯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电梯使用单位应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当地特种设备安装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三)职责分工
杭州钱塘新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相关部门、单位应当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依法积极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工作。
(四)考核办法
考核由区建设局牵头组织,对各街道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三、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为:杭州钱塘新区建设局
解读人: 张永清
联系方式:0571-8298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