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0-06043

  • 发布机构: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0-08-31

  • 成文日期:

    2020-08-31

  • 发文字号:

    钱塘管发〔2020〕25号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有效性:

    废止

  • 统一编号:

    AKFD00-2020-0017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钱塘新区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8-31 14:46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官网

为进一步改善钱塘新区空气质量,优化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和《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管委会决定进一步加强对本区通行载货柴油车的交通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行管理对象

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三)及未达到国三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包括低速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等)。

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不受通行限制。

二、通行管理措施和时间

自2020年9月23日起全天 24小时禁止上述各类车辆在以下范围内通行: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不含绕城高速)、党农线及其延长线合围的原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区域范围内(含党农线不含苏绍高速)所有路段。

三、其他规定

上述各类车辆应严格按照道路交通禁令标志的指示行驶,服从交警指挥,提前规划行驶路线绕开禁行区域。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规定予以查处。

本通告自 2020年9月23日起施行。 此前有关交通管理措施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注:红线范围内为杭州钱塘新区国三及未达到国三标准的柴油燃料货车限制通行区域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4日

附件:关于加强钱塘新区国三及以下载货柴油车通行管理的通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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