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20-06005

  • 发布机构:

    杭州钱塘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0-07-13

  • 成文日期:

    2020-07-13

  • 发文字号:

  • 主题分类:

    应急安全消防-/应急

  • 有效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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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钱塘新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7-13 16:28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一、工作背景

科学合理储备应急物资,是及时高效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避免和减少自然灾害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带来的危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确保新区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措施。2019年的超强台风“利奇马”也警示我们必须抓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2019年11月18日上午,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许昌召集财政金融局、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和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等部门,专题研究新区应急物资储备事宜,要求抓紧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制度,切实做好新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根据《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公告(2019年第8号)、《关于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使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杭应急[2019]2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适用范围。钱塘新区范围内的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二)对应急物资做出了定性,是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工作中所必需的保障性物资和装备,主要分为生活救助保障类、救灾现场保障类、救灾救助装备类。

(三)明确了区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并对主要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

(四)明确了各类物资的采购和管理主体。即专业性应急物资由各单位自行采购、储存并负责管理。其他救灾和应急物资由应急管理局下达采购计划,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负责采购、储备和管理。

(五)明确了物资的政府储备、商业储备、社会储备等三种储备形式。

(六)明确区级应急物资经费来源。即区级物资由区财政承担;各街道和其他经营性行业和单位自行承担应急物资所需经费。

三、遵循原则

(一)明确了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要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节约实效、满足需要的原则。

明确了“管理科学、规范安全、有序高效”的管理原则。

明确了“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和“平战结合”的调用原则。

明确了“先征用、后返还、适当补偿”的办法。

明确了应急物资的调拨、管理维护和报废要求。

四、注意事项

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此办法,要建立仓库管理制度;物资管理维护、轮换、更新、报废制度;检查通报和考核制度;应急物资盘点清查制度;定期会商研究物资的储备管理制度。

要督促街道、部门和相关企业落实好应急物资储备。

要广泛宣传,引导社会群体、群众家庭和个人根据自身需要和条件储备相应自救应急物资。

物资储备管理制度,维护保养制度。 

五、其他说明

本办法无执法事项。

解读机关: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彭小毛

联系方式:0571-82987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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