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杭州钱塘新区捕捞渔船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补助公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05 10:31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官网
根据杭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江捕捞渔船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杭财农会〔2017〕239号)及杭州钱塘新区农发中心、区财政金融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杭州钱塘新区钱塘江捕捞渔船标准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钱塘农发发〔2019〕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渔船所有者申请、所属街道审查、农发中心核查,拟定拨付2019年度标准化渔船改造、老旧渔船拆解报废及减船退捕等各项补助资金共1892056元。其中:涉及标准化改造渔船共24艘,拟定落实补助资金1491056元(含第二批改造渔船预拨资金771200元);第一批老旧渔船拆解报废共15艘,拟定落实补助金额为191000元;减船退捕共7艘,拟定落实补助金额为210000元。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钱塘江捕捞渔船标准化建设补助政策公正、公开、透明实施,现就杭州钱塘新区捕捞渔船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补助公示工作明确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19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止,公示期7天。
二、公示内容
1.第一批标准化渔船建造补助资金发放汇总表(先建后补);
2.第二批标准化渔船建造预拨补助资金汇总表(建补结合);
3.第一批老旧渔船报废补助资金发放汇总表;
4.减船退捕补助资金发放汇总表。
三、公示方式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街道负责将审核通过后的杭州钱塘新区捕捞渔船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补助信息内容按规定公示。同时,为确保补助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将同步在《钱塘新区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四、其他事项
各有关街道应及时按规定开展公示工作,做好意见收集和核查工作,并将公示件、受理意见、处理结果等相关材料(公示件必须注明“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公示有异议”及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上报新区农发中心。(联系人:李红玉,联系电话:82987609)。
附件:1.第一批标准化渔船建造补助资金发放汇总表(先建后补).docx
2.第二批标准化渔船建造预拨补助资金汇总表(建补结合).docx
杭州钱塘新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