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1/2019-05987
- 发布机构:
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19-11-18
- 成文日期:
2019-11-18
- 发文字号:
钱塘管办发〔2019〕35号
《杭州钱塘新区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11-18 12:27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官网
一、制定背景
2019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杭州钱塘新区设立,空间范围包括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有的《关于印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杭经开委办[2014]3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大江东管发[2017]16号)文件,因两个文件适用范围不一样,不符合钱塘新区实际。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促进钱塘新区残疾人事业更高质量发展,结合钱塘新区实际,故制定《杭州钱塘新区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细则(试行)》。
二、制定依据
(1)《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的通知》(杭残联【2018】94号)
(2)关于进一步精准实施杭州市“光明工程”的通知》(杭残联康复【2019】31号)
(3)《关于印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杭经开委办[2014]30号)
(4)《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大江东管发[2017]16号
三、主要内容
(1)根据《关于印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杭经开委办[2014]3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大江东管发[2017]16号)等文件规定,第一部分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第二部分对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第三附则部分对施行时间进行了明确。
(2)政策没有变动(9条) :津贴、重度护理补贴、困难生活补贴、医疗救助、人身意外险、养老保险补助、医疗保险补助、就学补助、继续教育补助 。
(3)政策取消(4条):社区考核工作经费、社区残疾人康复站考核奖励经费、临时救助、一户多残补助 。取消理由:杭州市和各城区都无,无文件支持
(4)政策有变动(16条):
①就业创业保障,遵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补贴制度的通知》(杭残联【2018】94号)文件执行。
②基本康复训练、肢体矫治、儿童康复生活补贴、光明行动、髋(膝)关节置换手术补贴、辅助器具:遵照《关于进一步精准实施杭州市“光明工程”的通知》(杭残联康复【2019】31号)文件执行。
③残疾人鉴定费、文体活动奖励、康复体检、街道社区开展文化娱乐补助:参照《关于印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杭经开委办[2014]30号)文件保留。
④亮居工程、残疾车燃油费补助:参照《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大江东管发[2017]16号)文件保留。
⑤节假日慰问金:参照《关于印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杭经开委办[2014]30号)文件作部分保留。(取消中秋慰问; 春节慰问取消低保家庭慰问)
⑥人工耳蜗补助:参照《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大江东管发[2017]16号)文件作部分保留,取消比例要求。
⑦精神病人住院补助。将《关于印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杭经开委办[2014]3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大江东管发[2017]16号)文件进行整合,设定合理的救助范围。
解读单位:杭州市钱塘区残疾人联合会
解读人:郑莹、陆铖
联系方式:0571-89898675、0571-87339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