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30114MB1K46308B/2025-1010317087

  • 发布机构:

    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

    2025-08-06

  • 成文日期:

    2025-08-04

  • 发文字号:

    杭钱塘市监【2025】33 号

  •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68-2025-0001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杭州市钱塘区食用蛋白肽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5-08-06 09:55     信息来源: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公众意见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杭州市钱塘区食用蛋白肽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文件意见征求(https://www.qiantang.gov.cn/art/2025/6/24/art_1229608659_4365316.html),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限为2025年6月24日至2025年7月3日,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反馈。

二、部门意见

序号

单位名称

意见建议

是否采纳及不采纳的理由

1

区信访局

无意见


2

区经信科技局

不涉及该局职责


3

市公安局钱塘分局

无意见


4

区司法局

无意见


5

区人力社保局

不涉及该局职责


6

区交通运输局

无意见


7

区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8

区商务局

无意见


9

区卫生健康局

无意见


10

区应急管理局

1.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粉尘、噪声和污染源的生产场所应单独设置,此处单独设置须明确定义,是每个有害生产场所独立于其他生产场所之外,还是与其他生产场所可以合建但进行物理分隔开即可。

采纳

2.建议增加一条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爆炸性粉尘、腐蚀危害的生产场所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要求设置安全设施设备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

采纳

11

区行政审批局

无相关职能


12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无意见


13

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无意见


14

杭州综合保税区管理办公室

无意见


15

钱江海关驻下沙办事处

无意见


16

白杨街道办事处

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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