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10/2025-00031

  • 发布机构:

    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5-01-09

  • 成文日期:

    2025-01-08

  • 发文字号:

    钱塘农发〔2025〕1号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65-2025-001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现代“新农人”培育扶持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9 17:29     信息来源: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钱塘区现代“新农人”培育工作要求,现将《杭州市钱塘区现代“新农人”培育扶持补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严格遵照执行。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01月08日

杭州市钱塘区现代“新农人”培育扶持补助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全面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企业家队伍、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化实施人才强区首位战略,根据《关于学习推广安吉经验 支持青年入乡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人才强区战略打造产才融合示范高地的若干举措》和《钱塘区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计划》,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工作目标

到2027年,力争实现百名“头雁”、千名农创客、万名现代“新农人”的“111”乡村人才矩阵目标。

三、适用范围

申报单位注册地址须在杭州市钱塘区,且在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管辖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申报的个人须在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管辖范围内从事涉农工作,并符合浙江省现代“新农人”标准中的“十路”人才。

四、补助类型

(一)大学生从事现代农业补助

1.申请对象。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管辖区域内直接从事农林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经营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大学毕业生:

①在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规范化(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2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年基本报酬不少于2万元的;

②在钱塘区内专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达到一定规模(土地经营面积100亩以上,养殖水面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负责人,承包土地期限在5年及以上并签订规范化承包(流转)合同的;

③大学毕业生牵头兴办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任法人代表、理事长的,并被认定为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或规范化(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2.补助标准

①符合补助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补助,连续补助3年;

②补助资金按年度发放,聘用期未满全年的不予补助。

3.申请材料

①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补助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具体格式见附件1);

②大学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劳动合同和全年报酬支付凭证等复印件;

③全年社保缴费证明;

④土地承包或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土地承包或流转土地所在村经济合作社(发包主体)证明;

⑤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⑥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法人代表、理事长的身份证明材料。

(二)农创客会员补助

1.申请对象。加入钱塘区农创客发展联合会满一年并缴纳会费2年的农创客会员。

2.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助。

3.申请材料

①钱塘区农创客发展联合会会员补助申请表(附件2);

②钱塘区农创客发展联合会会费缴纳证明(2年);

③农创客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

④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农创客示范(共富)基地补助

1.申请对象。成功创建省级及以上农创客示范(共富)基地的主体。

2.补助标准。每年择优不超过5个农创客示范(共富)基地,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

3.申请材料

①农创客示范(共富)基地补助申请表(附件3);

②法人或实际控股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钱塘区成绩突出现代“新农人”补助

1.申请对象。在钱塘区内农业农村领域全职工作并经认定为钱塘区成绩突出现代“新农人”。

2.补助标准。区农业农村局每年组织专家组评选钱塘区成绩突出现代“新农人”不超过10名,最高每人给予3万元补助。

3.申请材料

①钱塘区成绩突出现代“新农人”申报表(附件4);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历年来所获得荣誉、奖励等凭证材料复印件;

④所在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⑤所在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最近不少于12个月(连续缴纳,不含补缴)个人参保证明;

⑥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归国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方式详见“浙江海外人才网”)复印件。

(五)农村职业经理人补助

1.申请对象。对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农文旅资源的强村公司所招聘和培育的一批高素质农村职业经理人,农村职业经理人由街道负责招聘和管理,首次聘用不超过2年。

2.补助标准。给予农村职业经理人每年20万元的补助,区街按8:2比例承担,连补2年。

3.申请材料

①钱塘区农村职业经理人申报表(附件5);

②强村公司营业执照;

③钱塘区农村职业经理人聘用合同。

五、申报程序

(一)材料提交与审核

申请单位或人员填写完成材料后提交至属地街道,经街道审核同意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补助或奖励发放

区农业农村局对材料进行复审,经公示无异议,由区农业农村局下达拨付文件并及时发放到位。

六、工作要求

1、部门职责。申报主体负责梳理上报相关资料,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属地街道负责对申报主体材料进行核实、审核并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材料的区级审核及补助发放;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

2、宣传总结。各街道要高度重视现代“新农人”培育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政策的宣传及引导。要及时做好现代“新农人”培育工作的提炼和总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七、注意事项

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情节轻微的,取消主体申请资格并要求返还补助资金;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所在单位弄虚作假的,还应对该单位在全区进行通报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农业项目补助。

本办法自2025年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附件:

1.年度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财政补助申报表

2.钱塘区农创客发展联合会会员补助申请表

3.农创客示范(共富)基地补助申请表

4.钱塘区成绩突出现代“新农人”申报表

5.钱塘区农村职业经理人申报表

钱塘农发〔2025〕1号-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现代“新农人”培育扶持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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