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简化注销登记清算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0 11:01 信息来源: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1017494932577,法定代表人:潘亦忠,2013年3月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登记成立,注册资金叁万元,业务主管单位是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截至2026年5月20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剩余资产19.40万元。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因部分会员无法取得联系原因,无法提供完整清算材料,不能通过清算审计全面反映社团资产情况,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简化注销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依法设立清算组,开展清算审计。现将本组织的注册(开办)资金去向说明如下:已存入银行账户;债权债务情况说明如下:无债权债务。截至2026年5月,本组织所欠税款0元,已在2025年10月31日前缴清。本组织剩余资产为194013.69元,其中货币资金194013.69元,固定资产0元。按照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本组织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在公告期满后,捐赠给杭州市钱塘区个体与民营企业联合会。接受捐赠的该组织在杭州市钱塘区行政审批局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51330100MJ8768240C,符合接收捐赠的社会组织要求。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郑重承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简化注销登记清算公告全部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的现状和剩余会员的共同意志。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公告前,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已尽职履行信息披露和通知义务,尽职忠实勤勉履行对社会团体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的善良管理人保管义务。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无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情形;无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无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无对外担保及诉讼事项;无任何恶意隐匿、抽逃、处置社会团体财产,恶意逃废债特别是恶意逃废职工债务或任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行为。
公告期限为:2026年5月20日-6月18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与本组织联系。公告期满后,本组织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社会团体联系地址: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大道2199号智慧谷1幢2016室,联系人:潘亦忠,联系电话:13857108850。
业务主管单位电话:0571-89537583。
附件: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简化注销登记清算公告.pdf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