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30114MB1K06592E/2025-1010316949
- 发布机构:
钱塘区发展改革局
- 发布日期:
2025-12-02
- 成文日期:
2025-11-25
- 发文字号:
钱塘发改〔2025〕69号
关于印发《钱塘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2 17:46 信息来源:杭州市钱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钱塘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钱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25日
钱塘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构建钱塘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高水平发展,积极打响“钱塘服务”品牌,根据《加快建设创新钱塘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若干政策的意见》(钱政发〔2025〕20号),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对象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在钱塘区范围内合法经营的服务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二、支持政策
(一)鼓励服务业项目提速发展
1.对新增重点行业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500平方米办公面积的2年房租奖励,单家企业当年最高奖励20万元。
2.对年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营利性服务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增长企业,根据区内实际租赁面积,按实际租金的80%,分档给予当年内最高200万元的房租补助,补助企业不得转租。
(二)支持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提质发展
3.对年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规模的营利性服务业增长企业,按营收增量给予一定奖励,单家企业当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三)加大软件信息服务业支持力度
4.对重点行业企业新引进年薪50万元(含)以上软件信息技术类骨干,给予3年内每年最高1.5万元/人的奖励;引进年薪1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额度提高至每年最高5万元/人。单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万元,奖励资金可由企业自行分配。
(四)支持高端商务服务业发展
5.支持会计服务、设计服务、高端人力资源服务、咨询服务等高端商务服务企业发展,按实际支付租金的8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2年房租奖励。
(五)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6.支持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设,对检验检测、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文化创意等重点领域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对当年投资纳统的给予最高5%的投资奖励,单个项目累计最高200万元。
(六)支持二、三产业融通发展
7.支持数字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物流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拓展业务,以最高不超过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奖励,单次奖励金额最高20万元;单家企业最高100万元。
(七)支持打造优质载体
8.对经认定的星级楼宇和特色生产性服务业园区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分档奖励。
(八)支持高成长型企业跨越发展
9.对首次上规纳统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其中月度入库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
(九)强化领军型企业引领
10.对首次认定为省服务业领军企业等省级荣誉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荣誉的,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
11.对经认定的营利性服务业领军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分档奖励。
三、附则
1.本实施意见条款由区发展改革局会同区财政局在年初确定的预算总额及统筹上级政策资金基础上根据操作细则组织实施。
2.企业在当年度发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发生较大群体性事件的,不得享受本政策支持。
3.原则上本政策涉及的奖励资金,如上级已有奖补安排,则本政策奖励标准含上级资金;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政策支持总额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为限。对同一事项不得重复享受多项政策支持,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4.本实施意见自2025年1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此前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如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如与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一致的,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具体由杭州市钱塘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钱塘发改〔2025〕69号 关于印发《钱塘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