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025-16419

  • 发布机构:

    钱塘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5-11-21

  • 成文日期:

    2025-11-21

  • 发文字号:

    钱政办发〔2025〕11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01-2025-0004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深化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加快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1-21 17:25     信息来源: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推进钱塘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评价指标体系

1.规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工业增加值、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

2.规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

(二)分类评价机制

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

A类(重点发展类):资源占用产出高、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占比25%左右;

B类(鼓励提升类):资源占用产出较高企业,占比45%左右;

C类(帮扶整治类):资源利用效率偏低企业,占比25%左右;

D类(落后淘汰类):资源利用效率低企业,占比5%以内。

(三)差别化政策措施

实施用地、用电、用能、用水、信贷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

三、适用对象

钱塘区所有用地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均应按年度实施亩均效益评价,其中电厂(电网)、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配套企业,经申请可不纳入评价范围。

四、注意事项

1.企业应当按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评价数据。

2.对应当纳入评价范围但未参加评价的企业,按照D类企业标准实施资源要素限制措施。

3.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豁免或提档。

五、关键词解释

亩均效益:指单位土地面积产生的经济效益,是衡量企业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标准化修正:将企业实际值与基准值相比后进行标准化处理,上限为1.5倍。

六、新旧政策主要差异

对比项

2023年旧政策

2025年新政策

指标权重

亩均工业增加值

指标权重为25%

亩均工业增加值

指标权重为30%

指标权重

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

指标权重为10%

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

指标权重为5%

加分规则

/

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水效加分

提档规则

/

新增: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推广目录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企业可由D类提档至C类。

未参评企业处理

/

新增:对应当纳入评价范围但未参加评价的企业,按照D类企业标准实施资源要素限制措施。

结果运用

删除:被评为A类企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补贴0.03元,用水价格每吨补贴0.3元,用气价格每立方米补贴0.2元,规上企业(集团企业合并计算)单项最高不超过50万元,规下企业单项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钱塘区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局

解读人:马灿坤

联系方式:0571-89535490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