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2025-16419
- 发布机构:
钱塘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5-11-21
- 成文日期:
2025-11-21
- 发文字号:
钱政办发〔2025〕11号
《关于深化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加快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1-21 17:25 信息来源: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推进钱塘区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一)评价指标体系
1.规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工业增加值、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之比、全员劳动生产率和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
2.规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
(二)分类评价机制
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
A类(重点发展类):资源占用产出高、经营效益好的企业,占比25%左右;
B类(鼓励提升类):资源占用产出较高企业,占比45%左右;
C类(帮扶整治类):资源利用效率偏低企业,占比25%左右;
D类(落后淘汰类):资源利用效率低企业,占比5%以内。
(三)差别化政策措施
实施用地、用电、用能、用水、信贷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
三、适用对象
钱塘区所有用地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均应按年度实施亩均效益评价,其中电厂(电网)、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配套企业,经申请可不纳入评价范围。
四、注意事项
1.企业应当按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评价数据。
2.对应当纳入评价范围但未参加评价的企业,按照D类企业标准实施资源要素限制措施。
3.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豁免或提档。
五、关键词解释
亩均效益:指单位土地面积产生的经济效益,是衡量企业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标准化修正:将企业实际值与基准值相比后进行标准化处理,上限为1.5倍。
六、新旧政策主要差异
对比项 | 2023年旧政策 | 2025年新政策 |
指标权重 | 亩均工业增加值 指标权重为25% | 亩均工业增加值 指标权重为30% |
指标权重 | 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 指标权重为10% | 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 指标权重为5% |
加分规则 | / | 新增:规上工业企业水效加分 |
提档规则 | / | 新增: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推广目录有效期内的省级以上首台(套)产品企业可由D类提档至C类。 |
未参评企业处理 | / | 新增:对应当纳入评价范围但未参加评价的企业,按照D类企业标准实施资源要素限制措施。 |
结果运用 | 删除:被评为A类企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补贴0.03元,用水价格每吨补贴0.3元,用气价格每立方米补贴0.2元,规上企业(集团企业合并计算)单项最高不超过50万元,规下企业单项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 |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钱塘区经济和信息化科技局
解读人:马灿坤
联系方式:0571-89535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