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30114MB1K067360/2026-1010204468
- 发布机构:
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
2026-05-13
- 成文日期:
2026-05-02
- 发文字号:
钱塘农发〔2026〕36号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5-13 15:14 信息来源: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一、修订背景
为健全完善辖区农村产权交易运行规则,畅通乡村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化流转渠道,维护交易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秩序,切实守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全体成员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结合钱塘区实际,修订本通知。
二、修订依据
本《通知》严格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提供根本法律遵循);
《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范集体资产管理)。
三、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在2023版产权交易基础上整合精简,形成新版统一通知。
一是调整公开交易门槛,把街道进场交易标准由土地 10亩、资产年租金10万元,提高至土地20亩、年租金20万元;资产转让起拍门槛由5万元上调至10万元适应经济体量的提升;
二是扩充协议转让适用情形,新增区内实业型企业办公住宿需求、街道区级项目招商等协议租赁条款,放宽合规受让主体范围;
三是精简交易申报材料,删减旧版繁杂备案要件,保留核心决议、权属、评估等关键资料,流程更简化;
四是强化合同数字化管理,明确要求全部纳入 “浙农经管” 系统登记更新,落实履约预警、租金催收闭环管理。
四、新旧政策差异
2026年新版与2023年旧版相比,最大变化是条款合并精简,避免重复表述。交易限额标准全面提高,土地、资产租赁及转让进场门槛整体上调,协议转让正面清单扩容,新增实业企业、区级项目等合规情形,既严守底线又兼顾产业招商实际需求。旧版交易申报材料繁杂,新版精简备案要件,办事流程更加高效便捷。合同管理重点强化省数字化系统动态监管、履约跟踪和租金催收,实现交易与合同监管一体化。整体删除冗余章节、压缩篇幅,标准更严格、范围更明晰、流程更简化、监管更数字化,统一全区农村产权交易执行口径,更适配当前要素市场化流转和清廉乡村监管要求。
五、关键词解释
1.农村产权交易:农村集体及农户相关合法产权依法通过转让、出租、入股、合作等形式流转的行为。
2.网络竞价云平台:钱塘区用于农村资产资源公开竞价交易的线上平台,提升交易竞争性与透明度。
3.协议转让:符合特定条件时,经审核与民主决策后不采用公开竞价,直接协商确定交易对象的方式。
六、适用对象与注意事项
(一)适用对象
钱塘区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撤村建居后保留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
(二)注意事项
自2026年6月2日起施行,原《杭州市钱塘区股份经济合作社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实施办法》(钱塘农发〔2023〕156号)同时废止。
七、解读机关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章益峰
联系电话:0571-89536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