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杭州为生态文明之都建设立法
发布日期:2025-05-30 09:37 信息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5月25日下午4时许,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票表决通过。这是全国首部以“生态文明之都”建设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杭州在超大城市绿色治理领域迈出历史性的一步。
“生态文明之都”是2016年G20杭州峰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杭州的城市定位之一。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钭晓东全程参与立法论证,他认为,《条例》为“两山”理念在超大城市落地提供了法律支撑:“作为千万级人口的超大城市,杭州面临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的双重压力。现有的法规倡导性强,但约束力弱,亟需通过立法构建新的‘硬规则’。”
翻开这部11章92条的《条例》,会发现“生态文明之都建设”的实操指导是本次立法的关键。不同于以往同类型的环保立法,《条例》从能源绿色转型、生态宜居等细分领域,针对性地提出绿色发展转型的要求与解法。
杭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马多里透露,该《条例》制定历时一年多,征集各方意见建议600余条,修改80余稿,这些民意最终化作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条款——
比如全链条治碳。《条例》中首次将碳足迹管理、生态碳汇等“双碳”目标写入地方法规。在杭州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块“浙江省减污降碳标杆项目”标牌十分醒目。这是“新奥能源—贝达药业”生态环境准入工业废气协同处置项目。在这里,一条管道串联起两家企业,将废气变废为宝,架起企业共赢桥梁。
杭州临平新奥能源总经理高伟江对《条例》中“推动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表述印象深刻,“我们企业专攻废气的资源化处理,将它转化成可用的清洁燃料。杭州市积极探索以立法形式固化减污降碳制度,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机会。”
全环境提优。针对建筑扬尘、噪音污染等突出的环境问题,《条例》中明确规定建筑工地扬尘监测设施的使用从“可选项”变为“必选项”,违法最高罚10万元。杭州市人大代表徐琼和记者展示了她走访多个工地时沙土飞扬的照片,“过去老百姓对施工扬尘投诉多,是因为有关法规只规定了需要安装监测设施,不少工地只装不用。现在有了‘硬约束’,我相信杭州空气质量的改善会更有保障。”
全龄段宜居。家住拱墅区运河边的陈阿姨第一时间将《条例》内容发在了社区群内:“‘五分钟见绿’写进法律里了,以后晨练再也不用跑到3公里外的广场了。”她的兴奋来自《条例》中首次设立的“宜居城乡”专章,其中明确指出构建“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村镇)公园、游园(口袋)公园”四级城乡公园体系,逐步实现城镇建成区内五分钟步行可达绿道。
除了让老百姓可感可知的“微操”指导,《条例》中还有更多规划演示着杭州的“未来时”:探索建立区域内优势重点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立健全多元化、立体化、智能化的生态环境全要素监测感知体系;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教授李宏伟评价说:“这使得‘生态文明之都’的城市定位更明确了,《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的空间布局,探索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为全国超大城市提供了可复制的‘杭州方案’。”
据悉,该《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