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5-05-30 09:34    信息来源:钱塘区政府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我区抗雪防冻工作,积极有效组织抗雪防冻救灾抢险,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正常运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浙政发〔2018〕1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杭政函〔2022〕33号)、《杭州市抗雪防冻应急预案》(杭防指〔2019〕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钱塘区范围内发生的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及其所产生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发布、应急响应及灾后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全面加强应对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实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本地区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要求,做好暴雪和低温冰冻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保障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加强各属地街道、各部门的信息沟通与资源共享。

(四)依靠群众、组织有力。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组织和广大市民在抗雪防冻中的作用。

四、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指挥体系

钱塘区抗雪防冻组织指挥体系由组织指挥机构、日常办事机构、各街道指挥机构组成。钱塘区抗雪防冻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承担全区抗雪防冻指挥职责,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抗雪防冻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日常工作。

总指挥:区长

常务副总指挥:常务副区长

副总指挥:由分管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和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区长担任。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人武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信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社会发展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区总工会、东部湾新城指挥部、区重大交通项目办、区“五大市场”办、高铁新城指挥部、区建投集团、区产业集团、区城发集团、江海之城建设管理办公室、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公司、钱塘水务、钱塘电信、钱塘移动、钱塘联通、钱塘华数、杭州东能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杭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钱江燃气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能源有限公司、乔司监狱、省第六监狱、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

(二)工作职责

1.区防指职责

组织、指挥、协调钱塘区抗雪防冻防范及应急处置工作。完善抗雪防冻工作机制,研究制定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方案,指挥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处置,协调抗雪防冻救灾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与街道的救灾工作,联络驻区部队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2.区抗雪办及职责

区抗雪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由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社会发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等单位组成。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区抗雪办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任区抗雪办常务副主任,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任区抗雪办副主任。主要职责为: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抗雪防冻工作会商。根据区气象台发布的天气预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发布雨雪冰冻预防与抢险救灾应急处置指令,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做好防御冰雪灾害和抢险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抗雪防冻物资、机具设备的调剂储备,应急抢险队伍的组织、指挥和调度工作。收集整理灾情信息,上报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和灾情动态。组织抗雪防冻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的评估以及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和培训等工作。

3.街道指挥机构

各街道参照区抗雪防冻指挥机构组织建立抗雪防冻指挥机构,负责制定或完善本辖区内的抗雪防冻预案;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做好抗雪防冻工作;加强值班备勤,加强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和应急预案准备;组织应急队伍实施抗雪防冻工作,组织和动员辖区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参与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辖区内道路沿线两侧的企业、机关、学校、商店等单位做好门前积雪的清除工作,并纳入“门前三包”责任和检查管理范围;负责辖区受灾受损情况统计和上报;做好避灾场所启用准备工作,负责对辖区孤老残等特殊和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加强危房、农业大棚检查,必要时实施人员撤离。

五、风险评估

暴雪和低温等灾害天气发生时,会对农、林、渔业等产生不利影响;对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电力等管道设施带来影响;对交通运输、道路通行造成一定影响。

六、预警分级

暴雪和低温冰冻预警信息按照“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的要求,气象部门依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发布暴雪低温冰冻灾害预警信号。预警信号等级分级如下:

(一)暴雪预警信号

蓝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一定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4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3厘米。

黄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大影响:12小时内,降雪量达6毫米以上;12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3—6厘米。

橙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0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6—10厘米。

红色预警信号:受降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交通和农业、林业等造成严重影响:6小时内,降雪量达15毫米以上;6小时内,积雪深度增加10厘米以上。

(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

黄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大影响的道路结冰:12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6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橙色预警信号:受低温和降雨(雪)影响,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出现对交通等造成较严重影响的道路结冰:6小时内,路面温度将低于0摄氏度,并伴有降雨(雪)天气;路面已经有积水(雪),路面温度将持续12小时以上低于0摄氏度。

红色预警信号:已经出现道路结冰,预计低温和降雨(雪)还将持续,道路结冰可能加重,可能对道路交通造成严重影响;或者已经出现严重影响交通的道路结冰,并将持续。

(三)低温预警信号

橙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5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5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较严重影响。

红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最低气温将降至-8摄氏度以下,或最低气温已降至-8摄氏度以下并将持续,可能或已对农业、林业、渔业等生产、居民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

七、应急响应

区防指根据区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号,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各街道和各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抗雪防冻工作。

(一)Ⅳ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蓝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小到中雪(含小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抗雪办主任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1.区抗雪办组织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等部门会商。

2.区抗雪办发布防御工作通知。

3.区抗雪办视情连线有关部门和街道进行动员部署。

4.区、街两级抗雪办值班。

5.区气象局每日16时报告天气预报结果,监测分析天气条件有较明显变化时,及时更新预警信息。

6.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每日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全区城区和道路等运行情况。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各街道每日16时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黄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低温橙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中到大雪(含中雪)并发生区域道路积雪结冰影响交通时,由区防指副总指挥或其授权的区抗雪办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副总指挥或授权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会商。

2.区防指副总指挥或区抗雪办主任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视情连线有关街道防指。

3.区、街道两级抗雪办落实领导在岗值班。

4.区抗雪办成员单位启动值班。

5.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等单位的业务科长进驻区防指值班。

6.区气象局每日9时、16时通报最新天气预报结果;

7.每日8时、16时,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告全区城区和道路通行运输等情况,其他成员单位、各街道报告工作动态,突发灾情、险情及时上报。

(三)Ⅱ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雪橙色预警信号、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低温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含大雪)并发生道路积雪结冰导致部分区域交通中断时,由区防指总指挥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总指挥组织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社会发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公司等单位会商。

2.区防指发布进一步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3.区防指组织动员部署,有关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有关街道。

4.区防指副总指挥值班。

5.区、街两级抗雪办主要负责人到岗带班;区抗雪办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进驻区防指值班;所有成员单位启动值班。

6.区防指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7.区气象局每日9时、16时通报最新天气预报结果。

8.各成员单位、各街道每日8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灾情信息。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四)Ⅰ级应急响应

当气象局发布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实况已经出现大到暴雪并发生道路严重积雪结冰导致城区交通不畅、重要区域交通瘫痪时,由区防指指挥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区防指总指挥组织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区经信科技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社会发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发集团、区产业集团、区建投集团、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公司、钱塘水务等单位会商。

2.区防指向全区发布做好抗雪防冻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3.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宣布全区进入紧急抗雪防冻期。

4.区防指指挥组织动员部署,全体成员参加,并连线有关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提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抗雪防冻和抢险救灾工作。

5.区防指指挥值班。

6.区抗雪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电公司、钱塘水务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驻区防指值班。

7.区领导到联系街道等单位检查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8.视情向灾害发生地派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

9.区气象局每日9时、12时、16时通报最新天气预报结果。

10.各成员单位、各街道每日8时、12时、16时向区抗雪办报告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灾情险情信息。突发灾情、险情及时报告。

七、应急保障

(一)应急预案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制定各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针对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各街道防指应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应急力量与装备保障

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为区级抗雪防冻应急救援主要突击力量,由区防指统一调度、指挥和派遣。必要时,区防指提请区政府组织和动员机关、社会和军队等力量,组建特别应急救援突击队伍支持抗雪防冻救灾工作。区抗雪办负责全区抗雪防冻储备物资的统一调度,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集物资机具和设备。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发集团、区产业集团、区建投集团要加强对区内社会单位、企业铲车、吊车和运输车等特种车辆的管理,根据防指需要随时征调。区经信科技局要对全区生产抢险救灾装备和物资的企业进行梳理,必要时指导和协调企业加强抢险救灾装备和物资生产。区商务局要加强应急物资采购和储备。

区防指成员单位应组织落实抗雪防冻应急救援突击队伍,配置工程抢险车辆、发电机、铲车、草包、融雪剂、防冻用盐等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并上报区抗雪办。

(三)通信与信息保障

钱塘电信、钱塘移动、钱塘联通、钱塘华数等通讯公司要建立信息保障队伍,储备相关通信保障装备和物资,建立应急通信保障方案,做好灾情险情下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四)资金保障

抗雪防冻应急演练、准备和救援行动所需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雪防冻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避灾场所保障

区教育局和各街道要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维护。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批学校、礼堂、体育馆、影剧院、宾馆、人防设施等公共设施,在紧急状况时作为应急避难场所。

(六)社会动员保障

抗雪防冻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支持和承担救援的义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抗雪防冻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抗雪防冻工作。

(七)技术保障

区防指应建立雪情、雨情预报、工程设施抢险应急等方面的专家库,当发生重大雨雪冰冻灾害时,及时组织专家,指导抗雪防冻工作。

八、信息发布

抗灾防灾工作方面的公众信息发布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灾情可能有较大变化或威胁增大的趋势出现时,由区抗雪办统一发布应急响应命令及雨雪冰冻情况,引导市民以及社会团体,按照抗雪防冻工作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地处置,共同做好抗雪救灾工作。

九、应急响应结束

暴雪和低温冰冻天气结束,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或暴雪和低温冰冻得到有效处置,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经减轻,区防指宣布解除应急响应。

十、救灾与重建

(一)针对当年抗雪防冻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抗雪防冻的要求,及时将物资装备补充到位。

(二)各成员单位每年3月底应针对前一年抗雪防冻工作,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并报送区抗雪办。

十一、培训与演练

各成员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加强抗雪防冻知识培训,举行不同类型的抗雪防冻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根据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每年有针对性地进行抗雪防冻岗位练兵和应急抢险演练。

十二、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抗雪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的通知》(钱塘政办发〔2021〕22号)同时废止。


附件:杭州市钱塘区抗雪防冻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附件

杭州市钱塘区抗雪防冻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区政府办:负责做好指挥部后勤保障,重大紧急敏感信息的上报工作,区领导的讲话材料和以区政府名义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

2.区委宣传部:负责防御雨雪冰冻灾害和抢险救灾宣传报道;组织实施抗雪防冻新闻发布;做好网上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督促、指导区级新闻媒体做好全社会参与抗雪防冻工作的舆论宣传。

3.区应急管理局(区抗雪办):承担抗雪防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抗雪防冻工作;组织编制区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区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承担低温雨雪冰冻重点灾害点位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抗雪防冻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4.区委统战部:积极指导各宗教场所和相关人员落实好防范措施,必要时组织转移遇险宗教场所人员。

5.区委政法委:指导、协调、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涉及抗雪防冻工作的重大信访维稳事件。

6.区人武部:组织调动民兵、预备役参与全区抗雪防冻应急救援工作,指导街道民兵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协调驻区部队支援地方抗雪防冻的抢险救援工作。

7.区发展改革局:监督、指导各街道抗雪防冻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8.区经信科技局、各企业平台:指导各类企业做好抗雪防冻工作,负责协调抗雪防冻工业用盐的组织供应。

9.区教育局:负责建立并完善教育系统抗雪防冻应急预案,开展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学校招牌等高空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学校避灾措施,安排好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根据天气预报及时研究决定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事宜;做好因雨雪冰冻灾害毁坏校舍的修复重建工作;必要时,协调安排学校作为群众应急避难场所。

10.区公安分局:负责雨雪冰冻天气下重点部位、主要交通道路,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协助抗雪防冻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11.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区本级抗雪防冻应急抢险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安排;对抢险和救灾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2.区住建局:负责组织、督促在建工程开展抗雪防冻工作,落实建设工地等露天作业场所防雪、防滑、防冻工作,及时监督有关单位清除积雪,开展建筑工棚的安全巡查,必要时停止建设工地户外和高空施工作业,实施人员转移,确保建设工地工棚内人员的安全,落实抢险应急队伍和物资设备,做好在建工程应急抢险工作。

13.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督促所辖运输企业和营运道路、在建工程、客运场站、码头等责任单位落实抗雪防冻安全措施和应急抢险工作。按要求落实停班、停运措施。

14.区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种植业、畜牧业的抗雪防冻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抗雪防冻期间蔬菜等生活物资的供应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农业、水利等设施的抗雪防冻工作。

15.区商务局:负责区级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加强城市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根据减灾委的购置指令,负责指定的应急物资购置、储备、管理,做好抗雪防冻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应急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

16.区社会发展局:负责接收、发放捐赠款物,做好受灾困难人员的救济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劝导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实施救助。指导、督促各旅行社、景区(点)等做好抗雪防冻工作,必要时发出避险警告,组织游客紧急疏散。

17.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灾情发生时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加强公共场所特别是临时性避难场所的卫生指导,避免发生疫情;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救援药品的组织供应。

1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全区受灾遇险期间日常生活用品和物资的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积极配合各街道做好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抗雪防冻工作。

19.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城市化管理的道路、大型桥梁、高架、立交、天桥、隧道等的路面积雪、结冰清除工作;妥善处置城市垃圾,避免在雨雪冰冻灾害中产生环境污染事件;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机具设备等准备和应急抢险处置工作;对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依法进行查处。组织绿化养护单位清除园林树木积雪,及时清理倒伏树木。

20.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负责指导属地街道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后蜀山边坡的巡查和防御工作。

21.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负责雨雪冰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导致的危化品外泄的环境保护监测工作,及时发布环境监测信息。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22.东部湾新城指挥部、区重大交通项目办、区“五大市场”办、高铁新城指挥部、江海之城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管辖范内的抗雪防冻工作;按照区防指的部署和指令,完成好有关抗雪防冻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受灾受险信息。

23.区建投集团、区城发集团:组织下属公司做好管辖范围内道路、市政设施、工地的抗雪防冻工作;组建本单位常备应急队伍,配备相应装备和车辆,在重大雪情灾情时,直接由区抗雪办指挥调度,按照区抗雪办的要求加强值班备勤,开展巡查和处置险情;负责所属在建工程的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24.区产业集团:组织下属公司做好管辖范围内道路、市政设施、工地的抗雪防冻工作;负责所属在建工程的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25.区气象局:负责雨雪冰冻天气趋势分析和预报;灾害发生后,及时收集、核实和统计报告气象数据;负责加强监测,及时做好信息报告和通报工作,适时加密预报时次;协助做好重大气象灾情的统计、调查、评估和鉴定工作。

26.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值班备勤,按照指令及时协助区抗雪办做好抗雪防冻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7.区供电公司:加强电力设施设备巡视维护,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隐患,做好电力设施维护、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保障用电安全。

28.钱塘电信、钱塘移动、钱塘联通、钱塘华数:负责所辖通信设施、基站的抗雪防冻安全管理和灾后抢修;做好抗雪防冻期间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确保信息网络和通讯平台通畅。

29.钱塘水务:负责辖区内给水泵站、管网等供水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抢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转,保障正常供水。

30.杭州东能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杭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钱江燃气有限公司、杭州大江东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加强城市供气等管网、站点及附属设施的管理维护和抢修,确保居民用气的正常供应。

31.乔司监狱、省第六监狱、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浙江省监狱中心医院:组织好管辖范围的抗雪防冻各项工作,与区防指(抗雪)加强信息联系和工作协调,重大灾情险情及时上报区防指。

32.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和区防指(抗雪办)指令,组织做好本单位、本行业(条线)相关抗雪防冻工作。落实好人员、重要设施及重点部位的防范措施,积极参与抗雪防冻公益“送温暖”活动,沿街单位落实“门前新三包”,组织和参与清扫积雪、积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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